
亦作“効志”。察核心志,反省。《楚辭·九章·懷沙》:“撫情効志兮,冤屈而自抑。” 王逸 注:“効,猶覈也。” 漢 馬融 《長笛賦》:“是故可以通靈感物,寫神喻意,緻誠効志,率作興事。”
“效志”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文獻中有較為統一的解釋,以下從多個角度進行詳細說明:
效志(拼音:xiào zhì)指通過察核心志、自我反省來調整行為或态度。其中:
《楚辭·九章·懷沙》
例句:“撫情効志兮,冤屈而自抑。”
王逸注:“効,猶覈也”,即通過反省内心來抑制冤屈情緒()。
馬融《長笛賦》
例句:“緻誠効志,率作興事。”
此處指以真誠态度反省志向,從而指導行動()。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更多見于古文研究或文學創作中。如需表達類似含義,可替換為“自我反省”“審察心志”等現代詞彙。
建議在理解古文時結合具體語境,并參考權威注釋(如漢典、古籍注疏),以準确捕捉詞彙的深層含義。
《效志》是一個漢語詞語,意為效仿、追求榜樣、力求達到目标。它表示人們通過模仿他人的優點和成就來激發自己的積極性和進取心。
《效志》由兩個部首組成,分别是「攴」和「心」。 「攴」是表示手的部首,它有5個筆畫;「心」是指心的部首,它有4個筆畫。
《效志》這個詞的來源比較晚,出現在明代文言文中。在繁體中,「效志」的寫法為「效誌」。
古代漢字寫法多有變化,因此「效志」的寫法也會有一些不同。在演變中,「效志」曾被寫作「効之」等形式,但現代常用的寫法是「效志」。
1. 她學習努力,總是效法身邊的優秀同學,力求取得更好的成績。
2. 作為一名領導者,我們應該樹立榜樣,讓團隊成員效仿,共同進步。
1. 習效志(學習榜樣)
2. 效法(模仿)
3. 效勞(服侍)
4. 反效果(産生相反的結果)
1. 效法
2. 崇拜
3. 學習
1. 反效果
2. 舍棄
3. 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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