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供消遣解悶的物品。 瞿秋白 《餓鄉紀程》十一:“‘ 中國 的’消遣品--麻雀牌、牌九之類非得請出來‘以光佳節’不可。” 巴金 《春天裡的秋天》十五:“我不要做一個給女人當作消遣品的男人。”
“消遣品”是指供人們消遣解悶、打發時間的物品或活動,其核心含義可通過以下要點解析:
基本定義
指用于緩解壓力、娛樂身心的物品或形式,如書籍、電影、遊戲等。例如瞿秋白在《餓鄉紀程》中提到“麻雀牌、牌九”作為傳統消遣品,巴金在小說中也用此詞表達對人際關系的隱喻。
作用與價值
消遣品幫助人們放松心情、提升生活質量,尤其在繁忙生活中起到“臨時緩和劑”的作用。它既可以是單純的娛樂工具(如棋牌),也可能承載更深層的文化或情感意義。
常見類型
使用場景
適用于休閑時光、社交場合或需要緩解壓力的情境,例如家庭聚會中的棋牌遊戲、通勤時閱讀的書籍等。
延伸含義
在文學作品中,該詞可能帶有貶義,如巴金筆下“被當作消遣品的人”,暗含對輕浮人際關系的批判。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學作品中的用法,可參考《餓鄉紀程》《春天裡的秋天》等原文。
消遣品是指用來消磨時間、娛樂自己的物品或活動。這些物品或活動可以幫助人們放松心情,減輕壓力,享受生活。常見的消遣品包括書籍、電影、音樂、遊戲等。
《消遣品》這個詞可以拆分為“⻏部”和“⾠部”,其中“⻏”是右邊的部首,表示“手”,“⾠”是左邊的部首,表示“斤”。它們分别對應的筆畫數為“⻏”-4畫,“⾠”-4畫。
《消遣品》一詞的來源比較容易理解,其中“消遣”指的是利用娛樂等方式排遣時間和心情。而“品”則表示物品或事物的意思。因此,“消遣品”可以理解為娛樂的物品。這個詞最早出現在現代漢語中,用以描述人們利用娛樂活動充實日常生活。
《消遣品》的繁體字為「消遣品」,與簡體字的寫法相同。
古時候的漢字寫法有些不同于現代漢字,但在這個詞的情況下,其寫法與現代漢字相同。
1. 我喜歡在空閑時間讀一些好書作為消遣品。
2. 電影院提供各種消遣品,吸引了很多觀衆。
3. 音樂是我最喜歡的消遣品之一,它能夠幫助我放松身心。
消遣活動、消遣方式、消遣娛樂、消遣休閑等。
娛樂品、娛樂物、娛樂器。
勞動品、工具、實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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