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尋常的人或事物。 元 王實甫 《西廂記》第三本第一折:“雖是些假意兒,小可的難到此。”《醒世恒言·賣油郎獨占花魁》:“來往的都是大頭兒,要十兩放光,才宿一夜哩。可知小可的也近他不得。” 清 李漁 《蜃中樓·運寶》:“明晃晃奩資輝耀,不枉了龍宮多異寳。小可的是明珠十斛,白璧千雙,錦多箱,金幾窖。”
“小可的”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綜合解析:
指尋常的人或事物,多用于形容微小、普通或低微的存在。例如《醒世恒言》中提到“小可的也近他不得”,即指普通人難以接近重要人物。
構詞解析
由“小”(微小)、“可”(值得)、“的”(助詞)組成,字面可理解為“微小而值得注意的存在”。
曆史語境
常見于元明時期白話文學,如《西廂記》中“小可的難到此”,以及《蜃中樓》中“小可的是明珠十斛”,均指普通或次要事物。
謙稱延伸
需注意“小可”單獨使用時,在宋元時期可作為自稱謙詞(如“小可江東人氏”),但“小可的”更側重描述事物屬性。
與“非同小可”等成語不同,“小可的”更強調事物的普通性,而非重要性。例如《二刻拍案驚奇》中“小可每還疑心”中的“小可”為自稱,需結合語境區分。
可通過漢典、查字典等來源進一步查閱古典文獻用例。
“小可的”是一個俚語詞語,通常用于形容一個人或事物的狀态或表現十分可愛、逗趣、讓人喜愛。這個詞語來源于廣東話,因為在廣東話中,“可”的讀音與“可愛”的意思相近,因此将它加上“小”一詞來形容更加可愛、讨喜的事物。
根據《康熙字典》的部首分類,可以将“小可的”拆分為:“⺡”(屍部)+ “口” (口部)+ “⺌”(屍部)。根據這個拆分,它的部首為“屍”和“口”。
根據筆畫計算,整個“小可的”共有9個筆畫。
繁體字中,“小可的”為:“小可的”。
在古代漢字中,并沒有“小可的”這個詞語,它是近幾十年才出現的俚語。因此,在古時候的漢字中,并沒有特定的寫法或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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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小可愛
2. 小可人
3. 小可兒
可愛、可喜、讨人喜歡、逗趣
丑陋、讨厭、讓人生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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