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爵名。《隋書·百官志中》:“諸開府司馬,開國縣子,為第四品。”參見“ 縣伯 ”。
"縣子"是一個具有特定曆史文化内涵的古代漢語詞彙,主要含義如下:
一、核心含義(古代爵位名) 指中國古代"五等爵"制度中的一種爵位稱號,位列"伯"爵之下、"男"爵之上,屬于中等爵位。
該爵位體系源于西周分封制,天子将土地和人民分封給諸侯,按等級授予"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其中"縣子"的"縣"指其封地大緻相當于一個縣的規模,"子"即爵位等級名稱。受封者被稱為"縣子",享有封地的賦稅與管理權,并對上級領主承擔軍事義務。這一制度在周代至秦漢時期較為典型,後世爵制名稱雖有演變,但等級概念延續。
二、引申與相關用法
三、文化背景補充
"縣子"的設立體現周代"分封宗法"制度,是維系貴族階層統治的重要工具。隨着秦漢郡縣制推行,爵位逐漸虛銜化,但"縣子"等稱號仍作為榮譽象征存在。唐代以後,爵位名稱體系調整,"縣子"被更細化的爵稱(如縣伯、縣侯)替代,逐漸退出曆史舞台。
參考資料依據:
釋義綜合《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對"縣子"的條目解釋,并參照《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中"縣"、"子"的爵位義項及分封制度說明。曆史制度部分參考《中國曆代官制大辭典》(北京出版社)對五等爵的沿革分析。
“縣子”是一個古代爵位名稱,主要出現在隋唐時期的官制體系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縣子”讀作xiàn zǐ,是古代的一種爵位稱號,屬于貴族封爵等級之一。該爵位通常授予有功的官員或皇室成員,具有食邑特權。
曆史背景與等級
相關延伸
文獻參考
該詞在《隋書》《舊唐書》等史籍中均有記載,主要用于描述官員的封賞情況。
若需了解更具體的封授标準或曆史案例,可查閱《隋書·百官志》等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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