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owerful and influential] 官職高,權力大
顯要人物
(1).顯赫要位。《晉書·諸葛恢傳》:“于時 王氏 為将軍,而 恢 兄弟及 顔含 并居顯要。”《太平廣記》卷四八6*九引 唐 無名氏《冥音錄》:“ 侃 ( 李侃 )既死,雖 侃 之宗親居顯要者,絶不相聞。” 元 無名氏 《陳州粜米》第三折:“本是個顯要龍圖職,怎伴着煙月鬼狐纏。”
(2).指身居高位、權勢顯赫的人。
(3).顯眼重要。 陳湧 《<奇異的書簡>序》:“他們不是應該得到真實的反映,他們不是應該在文學上占有顯要的地位麼?”《人民文學》1978年第2期:“光榮榜就貼在宣傳欄顯要的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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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要”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綜合解析:
形容詞義
指官職高、權力大或地位顯赫。例如“顯要人物”常用來形容在政治、社會等領域具有重要影響力的人。
名詞義
指身居高位、權勢顯赫的人,如《晉書》中提到的“居顯要”即指占據重要官職的人。
“顯要”既可形容權位高,也可指代權貴人物,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其核心圍繞“地位顯著”與“影響力大”展開,常見于曆史及正式文本中。
顯要是一個漢語詞彙,意思是指地位高、有名望、有影響力的人物或家族。這個詞可以解讀為“顯露之要”,強調其在社會或團體中的重要地位。
顯要的拆分部首為日字旁,讀音為"rì",表示與太陽有關的意思。總共由18個筆畫構成。
顯要一詞最早見于《世說新語》這本東晉時期的文集,用來形容有地位、有聲望的人。後來逐漸成為固定的用法,廣泛流傳至今。
顯要的繁體字為「顯要」。
顯要在古時的寫法較為簡潔,用的是「見要」,其中「見」表示出現或顯現,「要」表示要點或重要之處。
他來自一個顯要家族,擁有數代人的聲望。
顯要可以組成其他詞彙,如顯要家族、顯要人物等。
顯要的近義詞包括名門望族、權貴、高層等。
與顯要相對的詞彙有普通人、默默無聞、底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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