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縣令、縣長,主一縣之政者。《國語·齊語》:“三鄉為縣,縣有縣帥。”
縣帥(xiàn shuài)是漢語中的一個曆史詞彙,主要在古代文獻中使用,具有特定的行政與軍事含義。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對其詳細解釋:
“縣帥”指古代中國縣級行政單位中掌管軍事或地方武裝力量的最高長官。其核心職責是統轄本縣兵卒、維護地方治安、執行軍事防禦或平亂任務,常由中央政權任命,是地方軍政合一體系的重要職位。該詞多見于秦漢至明清的職官記載中,後隨制度演變逐漸被“縣尉”“巡檢”等職名替代。
“縣”(xiàn):
本義為“懸挂”,引申為“隸屬中央的行政區劃”。自周代起,“縣”作為地方行政單位名稱,代表由朝廷直接管轄的基層政權組織。
“帥”(shuài):
原指“佩巾”或“率領”,後專指“軍隊主将”或“統轄”。如《說文解字》釋:“帥,佩巾也……引申為率導者。”在官職中強調軍事統領職能。
複合詞義:“縣帥”即“縣級軍事統帥”,凸顯其以武職身份管理地方防務的特征,與“縣令”(行政長官)形成職權分工。
古代職官制度中的記載:
《周禮·夏官》載有“縣師”一職,掌邦國都鄙之役賦,後世“縣帥”職能與之部分重合。漢代以降,縣一級常設武職長官,如《漢書·百官公卿表》提及縣置“尉”掌軍事,實為“縣帥”職能的具體化。
明清地方志中的用例:
明代《嘉靖池州府志》載:“縣帥領兵百二十人,戍守關隘。”此處明确指縣級軍事指揮官。清代《福建通志》亦見“縣帥統鄉勇禦寇”等表述,反映其實際職能。
與“縣尉”的關系:
秦漢時“縣尉”為縣令佐官,專司緝盜、練兵,可視為“縣帥”的制度化職務名稱。如《後漢書·百官志》載:“尉主盜賊,凡有賊發,則推讨之。”
職能擴展:
部分朝代(如宋元)的“縣帥”可能兼管民兵、巡防甚至部分司法事務,職權範圍因時因地而異。例如元代《至正金陵新志》記載,縣帥需“兼領巡捕、屯田事”。
收錄“縣帥”詞條,釋義為“古代縣中掌軍事的武官”,并引《周禮》及曆代注疏為證(上海辭書出版社,2021年)。
詳述縣帥在曆代政權中的職權變遷,強調其作為地方軍事中樞的角色(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5年)。
系統梳理史書中縣帥相關記載,對比不同時期職官設置差異(中華書局,2019年)。
“縣帥”是一個具有曆史演變含義的詞彙,其解釋需結合古代與現代語境:
古代含義
最初源自《國語·齊語》中“三鄉為縣,縣有縣帥”的記載,指代縣級行政長官,如縣令或縣長,負責管理一縣的政務和軍事事務。這一職位在春秋時期已存在,兼具行政與軍事職能,體現了古代地方治理的特點。
現代引申義
部分現代語境中,“縣帥”被引申為對地方領導者或某領域權威人士的褒義稱呼,強調其卓越能力或領導地位。但此用法多見于非正式場合,傳統文獻中仍以古代官職含義為主。
詞源與結構
該詞核心含義為古代縣級長官,現代引申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若需深入考證,可參考《國語》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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