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稱上官視聽的敬詞。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莅任·詳文贅說》:“卑職實從驛遞重務萬分苦難起見,非敢私于成法之外,妄行幹請,以瀆憲聽也。”
“憲聽”是一個古代漢語中的敬詞,主要用于公文或書面表達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該詞由“憲”和“聽”組成:
使用場景
主要用于清代官方文書,例如黃六鴻《福惠全書·莅任·詳文贅說》中:“妄行幹請,以瀆憲聽也”,意為“不敢隨意請求,以免冒犯您的視聽”。
延伸說明
現代適用性
該詞已不用于現代漢語,僅在研究古文或曆史文獻時可能遇到。如需類似表達,可根據場景替換為“請領導審閱”“望上級關注”等。
如需進一步了解“憲”和“聽”的單獨釋義或姓名學含義,可參考相關古籍或姓名學資料。
《憲聽》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其中《憲》是名詞,指的是道德、法律的準則;《聽》是動詞,表示用耳朵接收聲音,傾聽。
《憲聽》的拆分部首和筆畫分别是:
《憲》的部首是宀,總筆畫數為9;
《聽》的部首是⻊,總筆畫數為8。
《憲聽》這個詞的來源較為難以追溯,可能是在古代文人學士創作的文章、詩歌中形成的,用來表達對道德、法律等準則的尊重和恪守,以及傾聽他人的意見和建議等。在現代,這個詞也經常用來形容一個人善于傾聽他人的聲音,樂于接收各種信息。
《憲聽》的繁體字為「憲聽」。
《憲聽》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可能有所不同,以《憲》為例,古時會有更多的寫法,如「憲、縣、餡、顯」等,而《聽》在古時寫作「聽」。
1. 他一直秉持着《憲聽》的原則,時刻傾聽别人的意見。
2. 她喜歡閱讀各種書籍,是一個《憲聽》他人心聲的人。
3. 作為一名好領導,你要懂得《憲聽》員工的意見和建議。
憲政、憲章、傾聽、聆聽
傾耳、傾聽、聆聽
塞耳、閉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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