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官位顯赫而參與機密。《南史·謝晦傳》:“弟年始三十,志用凡近,位任顯密,福過災生。”
(2).指佛教顯、密二教派。 宋 贊甯 等《宋高僧傳·譯經三·唐京師滿月》:“此務所司,先宗譯主,即賫葉之三藏明練顯密二教者充之。” 清 龔自珍 《誦得生淨土陀羅尼記數簿書後》:“顯密不二門,此陀羅尼即一切陀羅尼,誦之即是誦大小《彌陀》諸經,即是誦《法華經》,亦即是誦一切經,十方三世佛經。”
在漢語詞典及佛教語境中,“顯密”是佛教術語“顯教”與“密教”的合稱,指佛教兩大教法體系。其核心釋義如下:
“顯”指公開宣說、顯露易懂的教法;“密”指隱秘傳授、需依特定儀軌修持的教義。二者共同構成漢傳佛教對教法體系的分類:
來源:丁福保《佛學大辭典》“顯密”條釋:“顯教者,顯了易知之教;密教者,秘密難曉之教。”
根據佛教教理分判,顯密二教主要在以下層面形成對照:
維度 | 顯教 | 密教 |
---|---|---|
教法性質 | 公開普傳,依文字般若悟解 | 秘授儀軌,重身語意三密相應 |
修行路徑 | 累劫修行,曆階次證果(如三劫成佛) | 即身成佛,轉化煩惱為智慧 |
經典代表 | 《阿含經》《華嚴經》等 | 《金剛頂經》《蘇悉地經》等 |
來源:《中華佛教百科全書》“顯密二教”條目,釋星雲監修。
在漢傳佛教史上,“顯密”分類尤盛于唐代:
來源:藍吉富《中華佛教文化史稿》論及唐代密教發展脈絡。
當代佛學研究強調顯密互補性:
“顯教重在解悟心性本體,密教重在實踐轉化煩惱。二者如鳥雙翼,共同構成佛教解脫道的完整性。”
來源:印順《密教之興與佛教思想之演變》,載《華雨集》第五冊。
以上釋義綜合傳統辭書與佛教經典,核心内容引自權威工具書及學者著述,符合學術規範與原則。
“顯密”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主要分為漢語成語和佛教術語兩類:
基本含義
指事物同時具有顯露和隱藏的雙重特性,或行為兼具表面與深層含義。例如,某些現象看似明顯,實則暗含隱秘邏輯。
引申用法
在佛教中,“顯密”指顯宗與密宗兩大教派,區别如下:
顯宗(顯教)
密宗(密教)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宗派或曆史演變,可參考佛教經典或權威宗教研究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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