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禮記·王制》:“五十杖於家,六十杖於鄉,七十杖於國,八十杖於朝。”後遂以“鄉杖”表示年老。 明 唐順之 《希周兄八十》詩:“三十年前事未遙,兄時鄉杖我垂髫。”
“鄉杖”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需結合不同文獻來源綜合理解:
根據權威解釋,“鄉杖”本義指代年老,出自《禮記·王制》: $$ begin{aligned} &text{五十杖于家,} &text{六十杖于鄉,} &text{七十杖于國,} &text{八十杖于朝。} end{aligned} $$ 古代以“杖”作為年齡标志,六十歲可持杖行于鄉裡,故“鄉杖”成為年老的代稱。明代唐順之的詩句“兄時鄉杖我垂髫”即用此典。
部分詞典(如、)提到“鄉杖”可指鄉村法律與風俗,認為“杖”象征秩序。但此釋義未見于經典文獻,可能是現代引申義或誤讀,使用時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鄉杖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部分組成:鄉和杖。
鄉是一個漢字,它的拆分部首是亠和囗,筆畫數為4。鄉字來源于古代文字,最早的記載可以追溯到甲骨文。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鄉字的形狀稍有差異,如篆書寫法中的“鄉”。
此外,鄉字還可以作為一個詞語單獨使用,有時候表示農村地區或社區的意思。例如:“鄉親們團結一心,建設美麗鄉村。”
杖也是一個漢字,它的拆分部首是木,筆畫數為7。杖字的古代寫法包括:木頭上有手杖狀的線和“丈”字旁,如篆書寫法中的“⺣”。
杖字在古代常被用作走路時的輔助工具,可以作為支撐物。同時,杖字也可以代指用木頭或金屬制成的棍子。
鄉杖作為一個詞語,其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在古代社會,鄉杖常常是鄉村地區的一種标志,代表着管理和秩序。鄉村中有“鄉村幹部”使用鄉杖進行管理和指導。鄉杖也可以指代農村地區的法律紀律。例如:“鎮上的鄉杖制度得到了廣泛的推廣。”
鄉杖的繁體寫法為「鄉」和「杖」,其中「鄉」是鄉的繁體寫法。
古代文化中,鄉字常常采用簡化的篆書形式,如上文所述的“鄉”。
而杖字在古代的寫法也有所不同,如篆書寫法中的“⺣”。
1. 在鄉村中,鄉杖是維護秩序的重要工具。
2. 他手拿一根木杖,做出走杖的姿勢。
鄉親、鄉間、杖朗、杖履、鄉長(繁體)。
鄉棍、農村法杖
城市權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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