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察看;檢驗。 宋 蘇轼 《申省論八丈溝利害狀》之一:“其 八丈溝 利害, 軾 見子細相驗,打量地勢,具的确事件奏申次。”《元典章·兵部三·鋪馬》:“管城子的官人每相驗者,委實好鷹鷂有呵。” 魯迅 《呐喊·白光》:“但鄰居懶得去看,也并無屍親認領,于是經縣委員相驗之後,便由地保擡埋了。”
“相驗”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xiāng yàn,其核心含義為察看、檢驗,多用于描述官方或正式的檢查行為。以下為詳細解釋:
察看與檢驗
指通過細緻觀察或實際檢測來确認事物狀态或真僞,常見于法律、工程、曆史文獻等場景。例如宋代蘇轼在《申省論八丈溝利害狀》中提到的“子細相驗,打量地勢”,即指對水利工程的實地勘驗。
相互驗證(特殊語境)
在部分現代解釋中(如查字典),延伸為“通過多方比對确認真相”,但此用法較少見,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需注意,該詞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多出現在曆史文獻或特定專業領域。如需更完整釋義,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辭海》等工具書。
相驗(xiāng yàn)是一個漢語詞彙,指通過比較、檢驗以驗證某件事情的真實性、準确性或有效性。
相驗的部首拆分為"目"和"言",其中"目"為左邊的部首,表示與目有關的意思;"言"為右邊的部首,表示與言語、語言有關的意思。相驗的總筆畫數為13。
相驗一詞最早見于《說文解字》一書,是在古代漢字發展過程中逐漸形成的。
相驗的繁體字為「相驗」。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相驗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一種常見的寫法是采用"目"和"言"的相同部首結構,其中"目"表示"相貌","言"表示"審問"的意思。這種寫法強調了通過觀察和詢問來驗證事物真實性的過程。
1. 他們通過相驗确認了證詞的真實性。
2. 此事需要經過相驗來确定。
相伴、相信、相求、實驗、驗證
核實、檢驗、辨别
懷疑、推測、假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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