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芳香的物品;香料或其制品。《詩·小雅·蓼蕭》“蓼彼蕭斯” 漢 鄭玄 箋:“蕭,香物之微者。”《禮記·内則》“衿纓皆佩容臭” 漢 鄭玄 注:“容臭,香物也,以纓佩之。”《宋史·外國傳四·交趾》:“ 隆興 二年, 天祚 遣 尹子思 、 郭碩儼 等貢金銀、象齒、香物。”
“香物”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芳香的物品”或“香料及其制品”。以下是綜合不同來源的詳細解釋:
香物指具有芳香氣味的天然或人工制品,既包括天然香料(如植物香料、樹脂等),也涵蓋加工後的香品(如香囊、香薰等)。
包含“暗香疏影”“班香宋豔”等與香氣相關的成語,體現漢語文化中對香物的重視。
如需更完整的古籍引用或現代應用案例,可參考來源網頁。
《香物》是一個漢語詞彙,通常指用來散發香氣的物品、香包、香熏等。它是由形聲字組成,由“香”和“物”兩個字合并而成。
“香物”這個詞的部首是“香”,它屬于“香”的部首,并且是一個完整的部首。在“香物”中,“香”的部首位于左邊。
根據中華字海的統計,整個詞語“香物”的總筆畫數為15畫。其中,“香”的筆畫數為9畫,“物”的筆畫數為6畫。
《香物》一詞最早出現在中國古代文學作品中。在古代,人們用香物來祭祀神靈、驅邪避邪、淨化空氣、增添氣氛等。隨着時間的推移,香物逐漸成為一種文化象征,被廣泛應用于寺廟、府邸、宮殿以及各種場合中。
《香物》的繁體字為「香物」,與簡體字的寫法一樣。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根據《康熙字典》的記錄,古時候将“香物”分别寫作「香」和「物」。
1. 女孩将香物放入抽屜中,以使衣物散發出淡淡的花香。
2. 寺廟裡供奉着各式各樣的香物,成為人們朝拜的對象。
1. 香包:用來裝香草、香料等,散發香氣的小袋子。
2. 香熏:利用燃燒的香料或香精來散發氣味,用以驅蚊、祛除異味等。
1. 香薰:與香物相似的詞語,指散發香氣的物質或裝置。
2. 香爐:用于燃香時放置香料的器具,也常用來指代香物。
香物作為一種散發香氣的物品,其反義詞可以是“臭物”,指發出難聞氣味的物品。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