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顯的過錯。 宋 秦觀 《人材策》:“隨群而入,逐隊而趨,既無善最之可記,又無顯過之可繩,攝空承乏,取位而已,此散材者也。” 宋 秦觀 《官制上》:“而仕甞再為通判者,苟無大惡顯過,有保任人,亦必至於郡守。”
“顯過”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來源解釋如下:
“顯過”指明顯的過錯,強調錯誤或過失的顯著性與可察性。例如,宋代秦觀在《人材策》中提到官員若“無顯過之可繩”,則難被問責,說明該詞常用于描述易于被發現的過失。
該詞多見于古代文獻:
在現代語境中,“顯過”可引申為錯誤或缺點被公開揭露。例如:
與“顯過”近義的詞包括“過失”“纰漏”,但“顯過”更強調過錯的明顯性,多用于書面或正式場合。
如需進一步了解例句或具體出處,可參考查字典(、)及宋代文獻《人材策》《官制上》的相關解析。
《顯過》是一個漢語詞語,意思是指展示或顯示過去的事物、經曆或經過。它通常用于描述某個人或某種情況在過去所經曆的事情或曆史背景。
《顯過》這個詞可以拆分為兩個部首:日(rì)和廣(guǎng),它的總筆畫數為11畫。
《顯過》這個詞在古代并沒有單獨出現,而是由兩個獨立的字組合而成。其中,「顯」指的是顯露或顯現,「過」表示經曆或經過。這兩個字合在一起後,含義演變為展示或顯示過去的經曆。
《顯過》這個詞的繁體字為「顯過」。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形式有所不同。對于《顯過》這個詞而言,古人在書寫時可能會有一些變化。然而,基本的含義和用法大緻相同。
1. 他不願意顯過去的傷痛。
2. 曆史顯過,我們不能忘記過去的教訓。
3. 年輕人不應該隻看到顯過的光輝,也要關注現實的挑戰。
顯而易見、顯著、過去、過程、過程化
暴露、展示、揭示、顯現
隱藏、掩蓋、隱匿、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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