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同。 南朝 宋 鮑照 《拟行路難》詩之十一:“但令縱意存高尚,旨酒佳肴相胥讌。”
負責贊禮、通譯的官員。 明 李東陽 《送邱給事使琉球序》:“禮部繁於出納,鴻臚勤於奉引,相胥疲於通譯。”
“相胥”是古漢語中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為“相互”或“共同”,常見于先秦文獻及後世仿古文體中。根據《漢語大詞典》收錄,該詞由“相”(表交互)與“胥”(表皆、全)組合而成,體現集體協作或彼此關聯的語義特征。
在具體語境中,“相胥”可表達兩種引申義:
該詞現代多用于學術研究領域,例如在《尚書·無逸》疏證中,“相胥”被釋作“共同承擔”,突顯古代社會契約精神。參考《古漢語常用字字典》(商務印書館)及《十三經注疏》電子版相關條目,其語義演變反映了漢語雙音詞的形成規律。
“相胥”是一個古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
指共同參與或一起完成某事。例如:
指古代負責禮儀、翻譯等事務的官員。例如:
補充說明
該詞多用于詩文或曆史文獻,現代漢語中已不常見。若需進一步了解相關詩句或用法,可參考鮑照、李東陽等文人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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