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安詳慎重。《漢書·霍光傳》:“ 光 為人沉靜詳審。”
(2).周詳審慎。 漢 王充 《張衡·問孔》:“夫賢聖下筆造文,用意詳審,尚未可謂盡得實;況倉卒吐音,安能皆是?” 唐 劉知幾 《史通·因習》:“凡為史者,苟能識事詳審,措辭精密……斯庶幾可以無大過矣。” 清 張之洞 《讀古人文集》:“文以國朝 姚鼐 《古文辭類纂》最為善本,為其體例分明,評點精妙,校讎詳審。”
(3).詳細審察。 唐 魏徵 《遺表稿》:“公卿之内,情有愛憎。憎者惟見其惡,愛者惟見其善。愛憎之間,所宜詳審。” 明 王守仁 《大學問》:“吾心之良知,自有以詳審精察之,而能慮矣。” 郭沫若 《蒲劍集·“民族形式”商兌》:“與其空談,不如詳審事實。”
“詳審”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多重含義,主要可從以下三個方面理解:
指性格或舉止沉穩、從容且謹慎。例如《漢書·霍光傳》記載:“光為人沉靜詳審”,形容霍光性格穩重、處事審慎。
強調做事周密細緻、考慮全面。如漢代王充在《論衡·問孔》中提到:“賢聖下筆造文,用意詳審”,說明聖賢著書時思考嚴謹、邏輯缜密。
意為深入、全面地考察或分析。唐代魏徵在《遺表稿》中寫道:“愛憎之間,所宜詳審”,強調在判斷事物時應細緻辨别,避免主觀偏見。
以上釋義綜合了古代典籍和現代詞典的注解,可結合具體語境靈活理解。
《詳審》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包括“詳”和“審”兩個字。
在《詳審》這個詞中,其中一個字是“詳”,它的部首是“言”,總共有11個筆畫;另一個字是“審”,它的部首是“視”,總共有8個筆畫。
《詳審》這個詞來源于漢語詞彙,用于形容對事物進行詳細仔細的審查、審理或審視的過程。
《詳審》在繁體中的寫法為「詳審」。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詳」字的形狀與現代相似,而「審」字則略有差異。古代「審」字的下方為「見」的偏旁,表示審視的意思。
1. 在法庭上,法官對被告提出的理由進行了詳審。
2. 為了确保工程的質量,工程師必須對每一個細節進行詳審。
詳盡、審查、審理、審視、細緻、審議。
細緻入微、詳細、詳盡、細緻入至。
粗略、概覽、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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