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的結社。以“香火”名社,蓋取“香火因緣”之意。 唐 白居易 《唐江州興果寺律大德湊公塔碣銘》:“本結菩提香火社,共嫌煩惱電泡身。”《舊唐書·白居易傳》:“ 會昌 中,請罷太子少傅,以刑部尚書緻仕,與 香山 僧 如滿 結香火社。”
(2).泛指志同道合者的結盟。 宋 林光朝 《次韻賀丘國鎮緻仕》:“解後卻成香火社,好将詩句細商量。”參見“ 香火因緣 ”。
“香火社”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漢語詞彙,其解釋可從以下角度展開:
“香火社”由“香火”和“社”組成:
因此,該詞最初指代寺廟、道觀等宗教場所,後擴展為宗教集體活動或信徒組織。
宗教結社
唐代佛教徒以“香火因緣”(前世共修佛法的緣分)為紐帶結成團體,稱為“香火社”。例如白居易曾與僧人如滿在香山結社。
文人結盟
宋代後,詞義泛化為志同道合者的聯盟。如林光朝詩句“解後卻成香火社,好将詩句細商量”即指文人雅集。
“香火社”一詞既承載宗教場所的具象含義,又蘊含精神聯結的抽象意義,體現了漢語詞彙在曆史演變中的文化融合特性。
香火社是指供奉神明的地方,也是信衆燒香拜神的場所,是人們祭祀、祈福的地方。它在中國文化中有着重要的地位。
香火社的部首是火,筆畫數為12。
香火社一詞來源于漢語。其中,“香”指的是香煙,象征着人們對神明的尊敬和祈願;“火”則代表着神明力量的象征。
香火社的繁體寫法為「香火社」。
古時候漢字寫法中,香火社的寫法可能會有一些變化,具體要看當時的書寫方式。但整體上,香火宜通過香和火來表達出來。
1. 我們每年都會去香火社拜祭祖先。
2. 那個香火社非常莊嚴,人們虔誠地燒香還願。
香火、社匠、神社、寺廟、廟宇
神社、寺廟、廟宇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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