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舊時在京同鄉官吏及文人的集會。 宋 趙昇 《朝野類要·馀記》:“諸處士、大夫同鄉曲并同路者,共在朝及在三學,相聚作會曰鄉會。若同榜及第聚會,則曰同年會。”
(2).鄉試與會試的并稱。 清 姚鼐 《方侍廬先生墓志銘》:“惡世俗所奉講章及鄉會闈墨,禁其徒不得寓目。” 胡樸安 《<中國文學史>序》:“纂‘六經’,兼收諸儒之説;開四庫,網羅列代之書。又復設鄉會之科,創鴻詞之舉。”
“鄉會”一詞在不同曆史時期和語境中有以下兩種主要含義:
指舊時在京任職或生活的同鄉官吏、文人定期舉辦的聚會。這種活動具有以下特點:
特指明清時期的兩級科舉考試:
當代語境中可指代地方性同鄉聚會,如上海大新公司保留的同鄉會堂建築,或民間組織的“老鄉會”活動。
注:以上解釋綜合了古代文獻記載與現代語言使用場景,具體含義需結合上下文判斷。
鄉會在漢語中指的是在鄉村中舉行的集會、聚會或社交活動。它可以是村民間的傳統聚會,也可以是一種鄉村文化展示的形式。
《說文解字》将鄉會的字義解釋為:“會,聚也。鄉,土也。”可以看出,鄉會的“會”部意指聚集、聚會,鄉會的“鄉”部則表示土地、鄉村。
鄉會的拆分部首為“乙”+“卩”,總計5個筆畫。
“鄉會”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鄉村社會。在古代,鄉會是鄉村居民舉行的一種集會形式,常常在特定的節日或慶典中舉行。鄉會不僅提供了鄉村居民歡聚一堂,共同享受鄉村風俗和文化的機會,還起到了加強社區凝聚力的作用。
繁體字“鄉會”與簡體字“鄉會”意義相同,隻是在字形上有一些區别。
根據古代的漢字書法規範,鄉會的字寫法可能與現代有所不同。古代的寫法可能更加簡練且書寫規範也略有區别,但整體來說,字義和含義并無大的改變。
1. 春節期間,鄉會聚集了許多來自不同村莊的人們。
2. 村民們每年都舉辦鄉會,一起唱歌跳舞,共慶豐收。
鄉鎮、鄉村、鄉親、村民、聚會、慶典等。
鄉民、村會、鄉間集會等。
城市、都市、市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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