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ownship-government servant] 舊指為鄉政府做雜役、守衛的人
舊時在鄉政府裡當差的人。 洪澈 《江海怒潮》:“僞鄉長 徐沛 在他‘皇軍’保護下,帶着一群鄉丁鳴鑼呼叫,要全埭的人去開會。” 向春 《煤城怒火》第十八章:“現在就把維持會長和鄉丁鎖到屋裡了,行動時省得跑一個。”
鄉丁是漢語曆史詞彙中具有特定社會屬性的名詞,指舊時中國鄉村基層政權中負責雜務或治安的基層辦事人員。該詞由“鄉”與“丁”複合構成,“鄉”指代地方行政區劃單位,“丁”原指成年男性勞動力,後引申為基層服役者。
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鄉丁特指“鄉公所所屬的差役”,常見于清末至民國時期的鄉村治理體系。其職能包括協助催收賦稅、傳遞公文、維護地方治安等。曆史學者費孝通在《鄉土中國》中分析,鄉丁群體多為本地貧寒男子充任,既無正式編制亦無固定薪俸,實際處于“官民之間的夾層角色”。
從詞義演變看,該詞在1950年代土地改革後逐漸退出日常使用,現代漢語中僅保留于曆史文獻及文學作品的語境。例如茅盾小說《子夜》中,鄉丁被描寫為“身着灰布短衫,腰系草繩”的典型形象。當代《現代漢語詞典》将其标注為“曆史詞”,提示使用時的時空限定性。
“鄉丁”是漢語詞彙,主要含義如下:
拼音:xiāng dīng
釋義:舊時在鄉政府裡當差的人,負責雜役、守衛等工作。
身份與職責
鄉丁是近代中國基層行政機構中的底層差役,通常由本地農民或平民擔任,職責包括維護治安、傳遞消息、執行鄉政府指令等。
曆史背景
該詞常見于民國時期及抗戰期間的文學作品中。例如: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漢典、滬江詞典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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