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考察訂定。《陳書·宣帝紀》:“市估津稅,軍令國章,更須詳定,唯務平允。”《宋史·選舉志五》:“ 鹹平 末,命翰林學士承旨 宋白 ,與兩制、禦史中丞同詳定之。” 清 朱之瑜 《答安東守約書》之九:“喪祭禮竢移居後詳定。”
(2).審查決定。 宋 周密 《齊東野語·王魁傳》:“舊制,禦試舉人,設初考官,先定等第,復彌之以送覆考再定,乃付詳定。”
“詳定”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方面解析:
“詳細”側重描述内容的全面性(如“筆記詳細”),而“詳定”強調通過分析後的決策行為,二者含義不同但存在邏輯關聯。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曆史用例,可參考《宋史·選舉志》等文獻記載。
《詳定》是一個漢語詞語,表達了對某事某物詳細、确切、明确地确定或規定的含義。
《詳定》的拆分部首為“讠”和“定”,其中“讠”通常作為“言”字的聲符旁,表示與言語相關的含義;“定”為“現”字的聲符旁。
《詳定》的總筆畫數為10畫,其中“讠”部為3畫,“定”部為7畫。
《詳定》是現代漢語詞彙,來源于古代漢字,并在演變中逐漸形成了現代意義。
在繁體字中,《詳定》的寫法保持不變。
在古代,漢字寫法存在着較大的變化。關于《詳定》這個詞的古代寫法,需要具體指明古代的時間段,因為古代文獻中漢字的形态和寫法會有所不同。
盡管如此,《詳定》的基本形态在不同曆史時期中仍然較為保持一緻,隻是在細節上可能有所差異。
1. 在這份報告中,我們需要對各項指标做出《詳定》,以便更好地評估項目的進展情況。
2. 我們将在下周開會讨論這個問題,并最終《詳定》最佳方案。
1. 詳細:形容詞,表示具體、充分地描述。
2. 确定:動詞,表示明确、确定。
3. 規定:動詞,表示制定、确定某種規則或條款。
1. 确定:表示明确、确定的含義。
2. 規定:表示制定、确定規則或條款的含義。
3. 确切:表示精确、準确的含義。
1. 模糊:表示含糊、不确定的含義。
2. 不确定:表示不明确、不确定的含義。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