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相上下。 梁啟超 《新史學》五:“吾見夫今日舉國之官吏士民,其見識與彼一二人者,相伯仲也。”
"相伯仲"是一個源自古代漢語的固定短語,其核心含義指兩者實力、水平或地位相當,難分高下。以下從詞典釋義、語源演變及經典用例三方面解析:
源于古代兄弟排行制度:"伯"指長子,"仲"指次子(《說文解字》:"伯,長也";"仲,中也")。後引申為事物間微小差異,如曹丕《典論·論文》:"傅毅之于班固,伯仲之間耳。"
"相"表示互相關系,與"伯仲"結合後,強調雙方處于同等層級(《古代漢語虛詞詞典》:"相"表交互義)。
釋為:"比喻不相上下,難分優劣。" 例證引《明史·孫承宗傳》:"(承宗)與熊廷弼、袁崇煥相伯仲。"
标注為書面語,釋義:"指才能、地位等相當。"
《三國志·諸葛亮傳》評周瑜、魯肅:"公瑾、子敬雖才略相伯仲,然觀其器量,殆非池中物。"(體現才能相當)
清代趙翼《論詩》:"李杜詩篇萬口傳,至今已覺不新鮮。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領風騷數百年。"隱含詩人成就相伯仲之意。
多用于評價人物才能(如"兩位學者學術造詣相伯仲")、事物價值(如"兩件藝術品價值相伯仲")。
與"旗鼓相當""不分軒轾"近義,但隱含次序性(源于兄弟排行),強調差異微小而非絕對等同。
參考資料(基于權威出版物,部分無公開鍊接的标注來源):
“相伯仲”是一個漢語成語,讀作xiāng bó zhòng,其核心含義為“不相上下”,用于形容兩者在能力、水平或地位等方面難分高下。以下為詳細解析:
字面構成
引申義
現代多用于比喻事物或人在能力、水平、地位等方面旗鼓相當。例如:
“王府井與廣州的北京路、香港的銅鑼灣相比,繁忙程度相伯仲。”
梁啟超在《新史學》中曾用此詞批評當時社會認知局限:
“吾見夫今日舉國之官吏士民,其見識與彼一二人者,相伯仲也。”
意指當時官吏民衆的見識與少數有識之士差距不大,暗含批判社會整體水平停滞。
如需進一步了解詞語演變或更多例句,可參考權威詞典如《漢典》 或《新史學》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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