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縣份 ”。即縣。但不與專名連用。《儒林外史》第四回:“我這 高要 ,是 廣東 出名縣分。一歲之中,錢糧、耗羨、花、布、牛、驢、漁船、田、房稅,不下萬金。” 毛6*澤6*東 《關于農業合作化問題》十:“那時,将有很多縣份和若幹省份的農業經濟,基本上完成半社會主義的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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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分”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如下:
詞義
指“縣”這一行政區域單位,但通常不與具體名稱連用。例如,可以說“這個縣分經濟發達”,但不會說“高要縣分”。
異體形式
也寫作“縣份”,兩者含義相同,常見于曆史文獻或口語表達。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中的用例,可參考《儒林外史》或毛澤東相關著作原文。
“縣分”是一個常用的詞彙,它是由兩個漢字組成的,分别是“縣”和“分”。它具有以下含義和特點:
1. 拆分部首和筆畫:
“縣”字的拆分部首是“⻏”,總共由8個筆畫構成。
“分”字的拆分部首是“刀”,總共由4個筆畫構成。
2. 來源:
“縣分”這個詞的來源比較簡單,是由“縣”和“分”兩個字直接組合而成的,具體源自于古代對地區行政區劃的稱呼。
3. 繁體:
在繁體字中,“縣”字和“分”字的形狀與簡體字保持一緻。
4. 古時候漢字寫法:
在古代的漢字書寫中,對于“縣分”這個詞,寫法并沒有太大的變化,仍使用“縣”和“分”這兩個字。
5. 例句:
“縣分”這個詞在日常生活中有着較為廣泛的應用,以下是一個例句:
“根據縣分的劃分,我們屬于同一個縣。”
6. 組詞:
與“縣分”相關的組詞還有:
7. 近義詞:
與“縣分”意思相近的詞語有:
8. 反義詞:
與“縣分”的意思相反的詞語是:
統一、整合、合并。
總結來說,“縣分”是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它的含義源自于地域的行政區劃,形狀和拆分部首、筆畫與簡體字保持一緻。繁體字中的寫法也沒有太大差異。在古代漢字寫法中沒有變化,詞語在日常生活中具有廣泛的應用,與其相關的組詞、近義詞和反義詞也有一定的存在。希望以上解釋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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