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讒毀而被放逐。 明 文徵明 《鄉裡祭沉都憲文》:“一朝難淹,起領藩牧。直道不回,中遭讒逐。” 郭沫若 《李白與杜甫·李白在政治活動中的第一次大失敗》:“和他視被征召為十分光榮一樣,他也視被讒逐為十分遺憾。”
“讒逐”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解釋:
基本含義
指因被他人讒毀(惡意誣告或诽謗)而遭到放逐或被迫離開原有職位、地位。該詞由“讒”(诽謗)和“逐”(驅逐)組合而成,強調因不實指控導緻的人生變故。
詳細解釋與背景
曆史上多用于描述政治或社會環境中因小人陷害而失勢的情況。例如:
使用場景
適用于描述職場、官場或人際關系中因流言、誣告導緻的排擠現象。例如:“他因讒逐離開公司,實則是遭人構陷。”
近義詞與關聯概念
類似表達有“讒害”“诽謗”“流放”等,但“讒逐”更強調被驅逐的結果,而非單純的語言攻擊。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中的用例或曆史典故,可參考《李白與杜甫》等著作。
讒逐(chán zhú)是一個漢字詞彙,由兩個部首組成:谷(谷字頭)和逐(邊字旁),共有十三個筆畫。在繁體字中,讒逐的寫法為讒逐。
讒逐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字發展的曆史。讒逐指的是人們因為讒言而被逐出、排斥出團體或集體的意思。在古代社會中,由于缺乏現代媒體和傳播渠道,人們往往通過口耳相傳的方式來傳遞消息和八卦,而讒言就是這種傳播過程中有害的一種形式。古人認為,傳播讒言會導緻人與人之間的信任破裂,破壞社會團結與和諧。因此,對于那些散布讒言的人,會得到逐出、排斥的懲罰。
讒逐這個詞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讒逐。繁體字是漢字演變過程中形成的一種寫法,相比于現代簡化字,繁體字形狀比較複雜,筆畫繁多。繁體字在一些中華文化傳統地區,如台灣、香港等地仍然廣泛使用。
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讒逐的寫法為「謗逐」。古代的漢字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有時候會有一些變體,但基本的字形結構和意義并沒有改變。
以下是一些關于讒逐的例句:
1. 他因為散布謠言被讒逐出去。
2. 社區居民一緻決定對散布讒言的人進行讒逐,以維護社區的和諧與穩定。
一些與讒逐相關的組詞有:
1. 讒言(chán yán):指散布别人的壞話和造謠诽謗的言論。
2. 逐出(zhú chū):指把某人驅逐出某個地方或群體。
讒逐的近義詞是誣告(wū gào),反義詞是稱贊(chēng z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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