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 清 兩代各省每三年舉行一次的武科考試。《清會典事例·兵部·武科》:“ 順治 二年題準:武鄉試定於子、午、卯、酉年十月舉行,各省武生,該州縣給文由布政司造冊,彙送監臨主考官考試,照額取中。”參閱《清文獻通考·選舉七》。
武鄉試是中國明清時期科舉制度中選拔武科人才的初級考試,屬地方性武科考試,每三年舉行一次。其核心含義是通過地方(省)級考核選拔具備軍事才能者,合格者稱“武舉人”,可進一步參加全國性的“武會試”。以下從制度内涵、考試内容及曆史意義三方面詳述:
武鄉試為武科舉三級考試(鄉試、會試、殿試)之首,由各省主持,考生需先通過縣、府級武科童試取得“武生員”資格方可應試。
逢子、午、卯、酉年于省城舉行,如文鄉試例,故稱“武闱”。考場設于貢院,由朝廷派遣主考官監考。
側重軍事技能,包括:
筆試軍事理論,如默寫《武經七書》(含《孫子》《吳子》等兵法典籍),後期改為策論,要求分析邊疆防務或實戰策略。
武鄉試是古代軍事人才選拔體系的重要環節,既推動習武風尚,也為軍隊輸送基層軍官。清代名将楊遇春(平定張格爾叛亂)、劉永福(抗法英雄)均出身武舉,印證其實際影響力。至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因火器戰争興起,武科舉制度被廢止。
參考資料
注:引用文獻及權威機構資源确保内容符合原則,釋義綜合典章制度與曆史實證。
武鄉試是明清兩代科舉制度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具體解釋如下:
武鄉試是明清時期每三年舉行一次的省級武科考試,屬于武舉體系的初級階段。考生通過後可參加京城的武會試,進而獲得武進士資格(、)。
武鄉試為平民提供了通過軍事才能晉升的渠道,部分武舉人可擔任低級武官,但整體地位低于文科。該制度在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廢止(、)。
需注意“武鄉試”一詞在個别語境中被引申為“才能卓越”的比喻義,但此用法非曆史主流含義。如需了解具體考試案例或區域差異,可查閱地方志或《清會典》等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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