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源是指向環境排放有害物質或産生有害影響的場所、設備、裝置等源頭。其核心含義與分類可通過以下三方面展開:
污染源是造成環境污染的根源,包括排放污染物的物理實體(如工廠、車輛)或自然現象(如火山噴發)。任何以不適當形式進入環境并破壞生态平衡的物質或能量均屬于污染物。
按來源劃分
按排放方式劃分
按污染物類型劃分
包括有機污染源(如農藥)、無機污染源(如重金屬)、熱污染源(如電廠冷卻水)、噪聲污染源等。
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可分為兩類:
控制污染源是改善環境質量的關鍵,需針對不同類别采取針對性治理措施,例如工業廢氣淨化技術、機動車尾氣排放标準等。
「污染源」是指造成環境污染的原因或引起環境污染的物體、過程或活動。
該詞由「污」和「源」兩個字組成。
「污」為「水」的衍生部首,表示與水或液體相關的事物,而「源」為「田」的本字,意為源頭、根源。
根據部首和筆畫,「污」的拆分為「氵」和「㔾」,其中「氵」為水的象形,「㔾」表示水草混濁;「源」的拆分為「田」、「猒」和「」,其中「田」表示農業和土地,「猒」和「」為聲旁。
「污染源」一詞最早出現在1980年代的環保文獻中,用于描述導緻環境污染的因素。
在繁體字中,「污染源」可以寫作「污」和「露」的組合。
古時的漢字寫作中,「污」的變體包括「穢」和「穢」,而「露」的古字形為「」。
以下是幾個例句:
「污染源」的相關詞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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