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妄捕。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刑名·審盜》:“即他方匪類,面前一過,是新是舊,便可将骨髓看穿,豈有果為良而誣拿,信盜扳而悮誣者哉。”
“誣拿”是一個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誣拿(拼音:wū ná)指妄捕,即無正當理由或捏造事實進行抓捕的行為。該詞多見于古代文獻,現代使用頻率較低。
清代黃六鴻在《福惠全書·刑名·審盜》中舉例:“豈有果為良而誣拿,信盜扳而悮誣者哉?”,意為有經驗的官員能辨别良民與盜賊,避免因誣拿導緻冤案。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福惠全書》原文或權威詞典(如滬江線上詞典)。
《誣拿》是一個漢語詞彙,意思是無理取鬧,蓄意污蔑指控他人。
《誣拿》這個詞的部首是讠 (讠號為“言字旁”),分别由忄和罒組成。《誣拿》共有11畫。
根據《康熙字典》,《誣拿》最早出現在明代的《莊子·田子方》一篇中。
《誣拿》的繁體字為「誣拿」。
《誣拿》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略有不同,以「誣拿」為例。
他毫無根據地誣拿他人,破壞了社會的和諧氛圍。
相關的組詞有:誣告、誣陷、拿捏、拿手。
近義詞有:污蔑、中傷、捏造、陷害。
反義詞有:真實、清白、無辜、正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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