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捏造事實,構人以罪。《新唐書·桓彥範傳》:“大理丞 李朝隱 執奏:‘ 彥範 等未訊即誅,恐為讎家誣衊,請遣禦史按實。’” 清 洪昇 《長生殿·權哄》:“休得把誣衊語,憑虛造。” 魯迅 《且介亭雜文·中國人失掉自信力了嗎》:“説 中國 人失掉了自信力,用以指一部分人則可,倘若加于全體,那簡直是誣蔑。”
“誣衊”是“誣蔑”的異體寫法,現代漢語中通常使用“誣蔑”一詞。以下是詳細解釋:
詞義解析
基本含義
指通過捏造虛假事實,對他人進行惡意诋毀或污損名譽的行為。例如魯迅在《中國人失掉自信力了嗎》中提到的經典用例:“倘若加于全體,那簡直是誣蔑。”
字形與詞源
近義詞與反義詞
使用區别
“誣蔑”與“誣陷”不同:前者側重名譽損害,後者強調虛構罪名陷害他人。
如需更完整釋義或例句,可參考搜狗百科或樂樂課堂的詳細解析。
誣衊(wū zéi)是一個動詞,意為毫無根據地中傷诽謗他人,散布惡意言論。
誣衊的拆分部首是言和衣,總共有13個筆畫。
誣衊這個詞的來源比較古老,最早見于《漢書·外戚傳》中的記載。後來逐漸被廣泛使用。
誣衊的繁體字為「誣蔑」。
在古時候,誣衊的寫法可能有一些變化。例如,前期有時寫作「誣毀」、「謾讟」,意思相同但字形不同。
1. 他因為誣衊他人而失去了朋友的信任。
2. 那個政治家被對手誣衊成了貪污犯。
1. 誣衊者:指進行誣衊行為的人。
2. 誣衊罪:指誣衊行為屬于的法律罪名。
1. 中傷:指無端地攻擊、毀謗他人。
2. 污蔑:指無需根據地诋毀他人的聲譽。
真實:與誣衊相對,指真實地陳述事實。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