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漢書·直不疑傳》:“其同舍有告歸,誤持其同舍郎金去。已而同舍郎覺,亡意 不疑 , 不疑 謝有之,買金償。後告歸者至而歸金,亡金郎大慙。”後以“誤攫金”指受人誤解而自己問心無愧。 清 吳偉業 《短歌》:“胠篋從他誤攫金,告緡憐我非懷璧。”
“誤攫金”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背景可綜合如下:
基本含義
該詞指因誤會而受人誤解,但自己内心坦蕩、問心無愧的狀态。核心在于強調被冤枉時的清白心态,而非字面“奪取財物”之意。
典故出處
源自《漢書·直不疑傳》的記載:直不疑的室友誤将他人的金子帶走,其他室友懷疑是直不疑所為。他未辯解,反而買金賠償。後來誤拿者歸還金子,真相大白,衆人方知誤解了他。
用法與引申
多用于文學或正式語境,形容因誤會蒙受不白之冤但仍保持坦蕩的品德。例如清代吳偉業《短歌》中“胠篋從他誤攫金”,即以典故自喻無辜。
注意:部分資料(如)将其解釋為“錯誤奪取財富”,可能與原典存在偏差,建議以權威文獻記載為準。
《誤攫金》是一個成語,意思是錯誤地奪取金錢或財物。這個成語形象地描述了人們因為錯誤或欺騙而意外地獲取金錢,但最終卻帶來負面後果的情況。
《誤攫金》由兩個漢字組成:
- 誤(部首:讠,筆畫:5)表示錯誤、偏差。
- 攫(部首:扌,筆畫:7)表示抓取、奪取。
《誤攫金》是中國傳統的成語,常用的簡化字形式為“誤攫金”,在繁體字中為“誤攫金”。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會因時間和地域等因素而有所變化。根據曆史文獻的記載,古時候的《誤攫金》在某些地方可能寫作“誣摑金”或“誤拐金”等,這些寫法多已不再常用。
他以假的文件騙取了對方的信任和錢財,最終卻被揭穿,典型的《誤攫金》的案例。
- 誤打誤撞:指在無意中取得成功,有時也含有運氣的成分。
- 錯誤判斷:指在判斷事物時出現錯誤或失誤。
- 緣木求魚:意為在錯誤的地方尋找,比喻方法不對或不現實。
- 錯殺無辜:意為因誤會或錯誤判斷而錯誤地殺害或傷害無辜的人。
- 非攫金:意為正确地獲取金錢或財物。
- 正當得利:意為通過正當途徑或手段獲取金錢或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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