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軍職官員。 元 辛文房 《唐才子傳·薛能》:“﹝ 薛能 ﹞資於傲忽,又多佻輕忤世。及為藩鎮,每易武吏。”
武吏指古代掌管軍事事務或負責地方治安的低級官吏,兼具武力職能與行政職責,多活躍于地方軍政體系。以下是詳細解析:
字義構成
合稱即“負責軍事或治安事務的基層官吏”。
職能範圍
武吏主要承擔地方治安、兵員征調、軍械管理及緝捕盜賊等職責。例如:
行政與軍事雙重屬性
武吏雖屬文官體系,但需具備武藝技能,如《漢書》載:“郡尉屬吏有遊徼、亭長,皆習兵械,掌徼循禁盜。”
社會地位與晉升
武吏多出身行伍或世襲,晉升空間有限,但可通過軍功擢升。如唐代府兵制中,隊正、火長等基層武吏可因戰功授勳。
職官類型 | 職能差異 | 層級地位 |
---|---|---|
武吏 | 基層治安、兵務執行 | 低級官吏(如亭長) |
武将 | 統軍作戰、戰略指揮 | 中高級軍官(如都尉) |
文吏 | 文書、賦稅、戶籍管理 | 同級行政官吏 |
《漢語大詞典》
定義:“掌軍事之小吏”,強調其基層性與軍事職能。
來源:漢語大詞典·線上版(注:鍊接為示例,實際引用需替換為有效資源)
《中國曆代官制大辭典》
指出武吏常見于縣尉、巡檢司下屬,屬“吏”非“官”,無正式品級。
《中國曆史大辭典》
提及漢代“亭長佩刀劍,主追捕盜賊”,為典型武吏實例。
“武吏”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曆史文獻中有所側重,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武吏”由“武”(軍事、武力)和“吏”(官員、文職)組成,字面可理解為兼具軍事與文職職能的官員。但在實際使用中,多指軍職官員,尤其強調其軍事屬性。
如需進一步了解不同時期的用例差異,可參考《唐才子傳》或漢代簡牍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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