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誣蔑。 宋 葉適 《太府少卿福建運判直寶谟閣李公墓志銘》:“舉朝壯其為,竟投 謙 嶺 外而召公還,然卒排笮誣讕,寝其命。”
誣讕(wū lán)是一個古漢語詞彙,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其核心含義指虛構事實進行诋毀或抵賴,包含“誣蔑”與“讕言”的雙重語義。以下是具體解析:
誣(wū)
指捏造不實之辭污蔑他人。《說文解字》釋為“加也”,即強加罪名。如《論語·子張》雲:“惡居下流而讪上者”,鄭玄注:“讪,誣謗也。”
來源:許慎《說文解字》中華書局影印本。
讕(lán)
意為抵賴、狡辯或散布謠言。《玉篇·言部》載:“讕,诋讕也。” 強調以不實之言推脫責任或攻擊他人。
來源:顧野王《玉篇》古籍出版社校勘本。
誣讕(wū lán)
複合詞,指通過虛構事實進行诽謗或矢口否認。如《後漢書·蔡邕傳》提及“誣讕大臣”,即誣告重臣以掩蓋真相。
來源:範晔《後漢書》中華書局點校本。
《漢書·王莽傳》:
“敢為誣讕,以亂大典。”
此處指臣子捏造謊言擾亂禮法,凸顯其貶義色彩。
來源:班固《漢書》中華書局校注本。
《宋書·謝晦傳》:
“誣讕忠貞,以逞私忿。”
描述以誣陷手段攻擊忠臣,滿足個人私欲。
來源:沈約《宋書》中華書局修訂本。
現代漢語中,“誣讕”已被“誣蔑”“诽謗”“抵賴”等詞替代,但仍見于研究文獻。需注意其與近義詞差異: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注:古籍引用以紙質權威版本為準,線上資源需核實鍊接有效性。)
“誣讕”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誣蔑,即通過捏造不實信息損害他人名譽。以下從多個角度展開解釋:
基礎釋義
拼音為wū lán,指無中生有地編造事實,對他人進行惡意诽謗或诋毀,屬于貶義詞。例如《宋史》等古籍中常見該詞用于描述對他人的不實指控。
文獻出處
宋代葉適在《李公墓志銘》中寫道:“竟投謙嶺外……然卒排笮誣讕,寝其命”,此處“誣讕”即強調通過誣蔑手段壓制他人,體現了該詞的曆史使用背景。
法律與道德關聯
誣讕行為不僅違背道德誠信原則,還可能涉及法律層面的诽謗罪。現代社會對此類行為的追責機制較為完善,受害者可通過法律途徑維權(參考日常語境中的使用規範)。
近義詞辨析
與“污蔑”“诋毀”等詞義相近,但“誣讕”更強調“虛構事實”的惡意性,常用于書面或正式表述。
注意事項:使用該詞時需注意語境,避免混淆類似詞彙;若遭遇誣讕行為,建議及時保留證據并尋求法律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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