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誣蔑。 宋 葉適 《太府少卿福建運判直寶谟閣李公墓志銘》:“舉朝壯其為,竟投 謙 嶺 外而召公還,然卒排笮誣讕,寝其命。”
“誣讕”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誣蔑,即通過捏造不實信息損害他人名譽。以下從多個角度展開解釋:
基礎釋義
拼音為wū lán,指無中生有地編造事實,對他人進行惡意诽謗或诋毀,屬于貶義詞。例如《宋史》等古籍中常見該詞用于描述對他人的不實指控。
文獻出處
宋代葉適在《李公墓志銘》中寫道:“竟投謙嶺外……然卒排笮誣讕,寝其命”,此處“誣讕”即強調通過誣蔑手段壓制他人,體現了該詞的曆史使用背景。
法律與道德關聯
誣讕行為不僅違背道德誠信原則,還可能涉及法律層面的诽謗罪。現代社會對此類行為的追責機制較為完善,受害者可通過法律途徑維權(參考日常語境中的使用規範)。
近義詞辨析
與“污蔑”“诋毀”等詞義相近,但“誣讕”更強調“虛構事實”的惡意性,常用于書面或正式表述。
注意事項:使用該詞時需注意語境,避免混淆類似詞彙;若遭遇誣讕行為,建議及時保留證據并尋求法律幫助。
誣讕,是一個形容詞,意思是指毫無根據地中傷、诋毀他人,捏造謊言謀害他人的行為。
誣讕的部首是言-讠,共有10畫。
誣讕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字的演變。誣的本義是指用言辭欺騙或誤導他人;讕則表示說謊。當兩個字合并為一個詞時,就形成了誣讕。
繁體的誣讕字形為「誣讕」。
在古代漢字書寫中,誣讕的寫法略有不同。誣可以寫作「譐」或「歍」,而讕可以寫作「襕」或「䌽」。
他對我的聲譽進行了誣讕,捏造了一系列毫無根據的謠言。
誣讕沒有固定的組詞,但可以與其他形容诋毀、中傷的詞彙組合,如诽謗、污蔑、中傷等。
誣讕的近義詞包括:污蔑、中傷、诽謗、謾罵等。
誣讕的反義詞可以是:實事求是、真實、誠實、正直等。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