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東西,物品。 金 董解元 《西廂記諸宮調》卷七:“寄來的物件,斑管、瑤琴、簪是玉,竅包兒裡一套衣服,怎不教人痛苦?”《紅樓夢》第一○五回:“一進屋門,隻見箱開櫃破,物件搶得半空。此時急得兩眼直豎,淌淚發呆。” 楊朔 《滇池邊上的報春花》:“昙花本來是稀罕物件,這兒的昙花都長成大樹。”
(2).貶稱人。 魯迅 《書信集·緻曹聚仁》:“古人告訴我們 唐 如何盛, 明 如何佳,其實 唐 室大有胡氣, 明 則無賴兒郎,此種物件,都須褫其華衮,示人真相。”
“物件”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析:
基本釋義
指成件的物品或東西,通常用于具體事物的泛稱。例如:
引申含義
在特定語境中可貶稱人,帶有諷刺或輕蔑色彩。例如:
結構特點
該詞為左右結構的合成詞,由“物”與“件”組合而成,強調“成件”的屬性。
使用場景
曆史文獻例證
元代《元典章》記載“一切件物須要完整”,可見其作為物品的用法由來已久。
若需更完整的釋義或例句,可參考漢典、辭海等權威詞典來源。
《物件》一詞是指存在于客觀世界中能夠被人們察覺并具有一定形态和屬性的事物。通常,它用來表示可觸摸和可視的實體,如家具、器皿、工具、衣物、食物等。
《物件》這個詞的部首是“⺮”(竹子部首),共由8個筆畫構成。
《物件》一詞源自古代漢語,它由“物”和“件”兩個字組成。其中,“物”表示事物、實物;“件”表示事物的單個個體。合起來,即是指單個事物、實物。
《物件》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物件」。
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與現代常用的簡化字相比,字形比較複雜。例如,物的古字形為「牜勿」,件的古字形為「⺮人」。
1. 這個博物館裡展示了各種珍貴的古代物件。
2. 桌子上擺放着一些文具和一些小物件。
物品、物質、物體、器物、動物、行李等。
東西、事物、實物、貨物、器具等。
虛拟、空白、不存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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