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梧榎 ”。1.榎,同“ 檟 ”。梧桐與山楸。兩者皆良木,故以并稱,比喻良材。《孟子·告子上》:“今有場師,舍其梧檟,養其樲棘,則為賤場師焉。” 孫奭 疏:“梧,桐也;檟,山楸也;樲棘,小酸棗也。梧檟可以為琴瑟材,是良木;小酸棗,無用之才也,是賤木也。”《淮南子·修務訓》:“木熙者舉梧檟,據句枉。” 明 焦竑 《焦氏筆乘·知天說》:“梧檟培矣,而荊棘亦滋也;參蓍産矣,而烏附亦植也。”
2.喻人才。 宋 曾鞏 《送程公辟使江西》詩:“雲裘數曲秀蘭蕙,鳳蓋相摩擢梧榎。” 清 葆光子 《物妖志·柳》:“及其南柯夢後,衰草荒榛,寒煙暮雨,同一邱耳,孰分與梧檟之樲棘乎!”
梧檟是一個古典漢語複合詞,由"梧"和"檟"兩種樹木名稱組成,其釋義可從以下角度展開:
一、字詞本義 "梧"指梧桐(Firmiana platanifolia),《說文解字》釋為"榮也",特指樹幹青翠挺拔的落葉喬木。"檟"古同"榎",即山楸(Catalpa bungei),《爾雅·釋木》記載"檟,苦荼",指其葉可作茶飲的喬木。
二、文化意象 二者組合見于《詩經·大雅》"梧桐梓漆,爰伐琴瑟",喻指優質木材。漢代鄭玄注《周禮》時提出"梧檟并舉,良材之謂",強調其作為建築與器物用材的珍貴性。唐代孔穎達疏解《尚書》時,更引申為"喻賢才并列",賦予人才培育的象征意義。
三、現代釋義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列為條目,釋義為:"古代對梧桐與山楸的合稱,多比喻優秀人才或事物的并立。"該詞現多用于文學創作,如郭沫若《銀杏》詩"梧檟并秀,各顯其姿"即取此喻。
“梧檟”是漢語中的古詞,主要包含兩層含義:
指梧桐與山楸兩種樹木,均為古代優質木材:
注:“檟”與“槚”為異體字,部分文獻寫作“梧槚”,意義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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