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辜病。 明 李時珍 《本草綱目·禽三·姑獲鳥》﹝集解﹞引 晉 無名氏《玄中記》:“凡有小兒家,不可夜露衣服,此鳥夜飛,以血點之為誌,兒輒病驚癎及疳疾,謂之無辜疳也。”
“無辜疳”是一個源自中醫古籍的詞彙,其含義與古代疾病及民間傳說相關。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一、基本釋義
拼音:wú gū gān
詞義:指一種小兒疳疾,因外邪或傳染緻病,表現為體弱、驚痫、腹部結塊等症狀。
二、病因與傳說 根據《本草綱目》記載,無辜疳的成因有兩種說法:
三、臨床表現 典型症狀包括:
四、治療與古籍記載 中醫治療以清熱消疳為主,常用方劑如“柴胡飲”“肥兒丸”。明代李時珍在《本草綱目·禽三·姑獲鳥》中詳細記錄了該病的防治方法,強調避免夜間晾曬小兒衣物。
五、其他可能的引申義 部分現代資料(如)提到該詞可比喻“被冤枉”,但此用法缺乏權威醫學文獻支持,可能是基于字面義的引申。
無辜疳是中醫術語,特指由特定病因引起的小兒疳疾,需結合古籍記載和臨床特征理解。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本草綱目》原文或中醫典籍。
《無辜疳》是一個成語,通常用來形容某個人或情況毫無過錯或罪責的狀态。它可以用來表示一個人沒有任何責任或錯過的時機。這個成語中的“無辜”表示沒有罪過,而“疳”則表示污染或玷污。将兩個詞合在一起,意味着沒有被任何罪行或惡意所污染。
“無辜疳”的部首是“言”,它位于最左邊的位置,并且對整個字的意義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根據部首,“無辜疳”的筆畫數是12。
在繁體字中,“無辜疳”保留了其原始的形态,并沒有發生變化。然而,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可能會有一些變化。如:無 – 勿、業 – 也等。
以下是一些使用“無辜疳”的例句:
1. 他被錯誤地指控,他是無辜疳的。
2. 這個悲劇是由于無辜疳的人們受到錯誤的對待而發生的。
由于“無辜疳”是一個成語,所以沒有與之相關的組詞。
與“無辜疳”意思相近的成語包括:“清白無瑕”、“無罪”和“無責任”。
與“無辜疳”意思相反的成語包括:“有罪”、“有辜”和“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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