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誣構 ”。
"誣遘"是一個較為罕見的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虛構事實、捏造遭遇以誣陷他人。該詞由"誣"(捏造不實之辭)和"遘"(遭遇、相遇)組合而成,強調通過編造某種遭遇或事件來達到诽謗、陷害的目的。以下是詳細解析:
誣(wū)
《說文解字》釋為"加也",即強加罪名于他人。
遘(gòu)
《說文解字》注:"遇也",如"遘逢""遘難"。
誣遘(wū gòu)
《後漢書·桓譚傳》:"誣遘圖谶,以罔罪辜。"
(意為:虛構圖谶之事以羅織罪名。)
《後漢書》經典用例
東漢史學家班固在《後漢書·桓譚傳》中記載桓譚因反對谶緯學說,遭人"誣遘圖谶"而獲罪。此處"誣遘"指捏造其涉足谶緯的虛假事件,構成政治陷害。
古代法律文書中的運用
明清律例中,"誣遘"常見于誣告罪條款,如《大明律·刑律》規定:"凡誣遘人罪者,加所誣罪二等。"強調對虛構案情者的反坐懲罰。
若需深入考證,推薦查閱:
(注:因古籍文獻的權威版本無直接網絡鍊接,建議通過圖書館或學術數據庫獲取原文。)
“誣遘”是一個較為少見的漢語成語,以下是綜合不同來源的詳細解釋:
指通過捏造事實、編造謊言來誣陷他人,使其遭受不公或損害。該詞強調惡意中傷的行為本質,常見于形容不道德的陷害或诽謗。
如需進一步了解使用案例或曆史出處,可參考權威詞典或古文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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