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污垢”。亦作“汚垢”。1.積在人身或物體上的髒東西。《儀禮·既夕禮》“燕養饋羞湯沐之饌” 漢 鄭玄 注:“湯沐所以洗去污垢。” 老舍 《四世同堂》六一:“小衣服上的污垢被日光照得發亮,倒好像穿着鐵甲似的。”《十月》1981年第5期:“他覺得周身輕松,好像積在軀體裡的塵埃和污垢都被徹裡徹外地清掃幹淨了一樣。”
2.污濁;肮髒。 宋 文天祥 《正氣歌》序:“駢肩雜遝,腥臊污垢,時則為人氣。” 郭沫若 《虎符》第一幕:“服裝污垢,面目憔悴。”
3.引申為卑鄙、丑惡。 章炳麟 《定複仇之是非》:“今有負氣憤事,願吾黨與彼黨俱仆,此至潔白者也;願吾黨勝而彼黨敗者,此潔與汚參半者也;于一勝一敗之餘,復求吾黨之得而彼黨之喪者,此最汚垢者也。”
4.比喻卑鄙龌龊的人或思想。 歐陽予倩 《饅頭庵》第三場:“佛門豈許藏污垢,速送官衙不可留。” 楊沫 《花蕊》:“難道我不應該用大自然的絕美瀑布來蕩滌心頭的污垢,使它潔淨,使它美化?”
5.比喻卑下的地位。《三國志·吳志·吳主傳》:“且布衣韋帶,相與交結,分成好合,尚汚垢不異。”
“汙垢”是“污垢”的異體寫法,該詞在漢語中具有雙重含義。從字形結構看,“汙”為形聲字,《說文解字》釋其本義為“濁水不流”,《漢語大詞典》明确指出其引申義為“髒物、不潔之物”;“垢”在甲骨文中已出現,《康熙字典》訓為“塵滓也”,特指附着在物體表面的髒物。二者組合成詞後,《現代漢語詞典》定義為“積留在物體表面的髒東西”,既指物質層面的灰塵油漬(如《左傳·宣公十五年》載“川澤納汙”),也喻指精神層面的道德瑕疵(如《楚辭·漁父》雲“安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當代語言應用中,該詞常見于描寫環境衛生(如“廚房竈台積滿污垢”)和人格批判(如“洗刷曆史污垢”)的雙重語境。
“汙垢”是“污垢”的異體寫法,兩者含義相同,指物體表面或抽象意義上的髒污。以下是詳細解釋:
污垢指不潔淨的物質或狀态,既包括物理上的髒污(如塵土、油漬),也引申為道德、精神層面的不潔(如卑劣思想或恥辱)。
污垢需通過物理或化學方式清除,其存在不僅影響衛生,也象征對純淨狀态的破壞。在文學中常被用作負面意象,強調淨化的重要性。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清潔方法或文化隱喻,可查閱相關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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