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窩主。《二刻拍案驚奇》卷一:“用了刑具,這些強盜各自招出贓仗窩家。” 清 袁枚 《新齊諧·懸頭竿子》:“﹝ 寳山 某令﹞定案時心想遷官,竟以獲盜具詳。把總知情,照窩家例立決。”參見“ 窩主 ”。
“窩家”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具體使用場景區分:
一、成語用法(現代常用義)
指人長期待在家中不願外出或社交,含一定貶義。
示例:
二、法律術語(曆史概念)
古代指窩藏盜賊、贓物者,又稱“窩主”“囊橐”。
曆史沿革:
補充說明
需注意現代法律已無“窩家”概念,相關行為在《刑法》中以“窩藏、包庇罪”等條款規制。建議查詢《現代漢語詞典》或法學文獻獲取更精準釋義。
《窩家》是一個漢語詞語,用來形容一個人習慣性待在家裡的狀态。它可以描述一個人喜歡在家中舒適自在地度過大部分時間的生活方式。
《窩家》這個詞由兩個部首組成:穴(穴字屬于一類既有天、又有地之意,表示在土地下所挖的洞,可表示窩)和宀(宀字意為房屋,表示屋頂)。
根據筆畫的拆分,穴(穴字)由5個筆畫組成,宀(宀字)由3個筆畫組成。
《窩家》這個詞的來源比較晚,大約出現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它在台灣地區常用,而且在口語中使用較多。在簡體字中,仍然保留了“窩家”這個詞,沒有被繁體字替代。
在古代,窩家的漢字寫法可能有所不同。根據曆史文獻的記載,古代有一個類似的詞語“窩戶”,它的意思與“窩家”相似,指的是一個人固定的住所。在古時的記載中,窩戶一詞的字形是由“穴”和“戶”兩個字合并而成。
1. 這個冬天太冷了,我不想出門,甯願窩家裡看電視。
2. 周末的時候,她喜歡窩在家裡閱讀好書。
3. 雖然有很多朋友邀請他出去玩,但他還是更喜歡窩家裡安靜地休息。
窩家的組詞還可以有:窩家人(指在家中常常出現的人)、宅窩(指喜歡待在家裡的地方)等。
與窩家的近義詞可以是“宅家”,兩者意思相同,都表示喜歡待在家裡的狀态。而窩家的反義詞可能是“外出”或“遊蕩”,指的是不待在家裡,外出活動的狀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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