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偽托”。1.假托;假冒。 晉 袁宏 《後漢紀·桓帝紀下》:“違背經義,僞託神靈。” 清 杭世駿 《質疑·諸史問目》:“ 秦 焚《詩》、《書》,《内經》想以方術得存,其書深奧精密,非後人所能僞託。”
2.指虛構。 郭沫若 《屈原研究》:“ 禹 的傳說自然是僞托。”
僞讬(現代簡體寫作“僞托”),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字源、本義及引申義三個層面解析:
指故意假借他人(通常是名人、權威或古人)的名義、身份、言論或作品,以達到某種目的(如擡高身價、傳播思想、牟利等)的行為或産物。常見于:
現代漢語中,“僞托”多用于學術考據(如古籍辨僞)、藝術品鑒定(如僞托名家的書畫)及法律文書(如僞托簽名)。需注意:
(注:因古籍原版無公開網絡鍊接,上述來源需查閱實體書或權威數據庫如“中國知網”“中華經典古籍庫”等。)
“僞讬”是“僞托”的繁體寫法(“讬”為“托”的異體字),指假借他人名義或僞造來源的行為,具體含義如下:
文學/曆史領域
指作品實際作者隱藏真實身份,假托他人之名創作。例如《列子》被考證為魏晉時期僞托戰國列禦寇之作,漢代《神農本草經》亦屬托名神農的醫學典籍。
文獻僞造
包含僞造書信、文件等行為,如明代曾出現僞托宋代蘇轼筆迹的書法作品,用于擡高文物價值。
學術考辨術語
在古籍鑒定中,“僞托”與“真僞考”密切相關,需通過文字風格、曆史事件比對等手段辨别作品真實年代與作者,屬于文獻學重要研究範疇。
需注意:“僞托”不同于完全虛構的創作,其核心在于刻意制造與特定人物/時代的虛假關聯。現代法律中,僞托他人名義籤署文件可能涉及僞造文書罪。
柏洞百世流芳保價表酂長亭臣道逞工衒巧吃空打赤腳刀鋸得時得宜電介質東合斷編殘簡督察犯罰豪俠尚義何郎粉瘊子甲花剛石嘩世取寵魂傍要離火流見義勇為豭豚浸濡金色池塘九孔螺鵑啼據依抗顔為師孔方狂俠糧胥離蕩呂刑嫚遊末多國鬧炒皮臉晴川清陰求備廈屋詩柄朔禽誦講酸态陶沐踏容娘踏心頭影凸版印刷凸顯威淩韋脂悟悅黠胥惜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