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appoint;mandate;authorige]∶任命某人擔任職務
委任一個官員
(2) [entrust]∶托付
(1).信任,信用。《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委任而責成功,故 李牧 乃得盡其智能。”《北齊書·任延敬傳》:“ 榮 署為王,甚見委任。” 唐 劉肅 《大唐新語·友悌》:“﹝ 高宗 ﹞敕諸長史曰:‘朕四體不好,百司奏事可共 元常 平章以聞。’其委任如此。”《官場現形記》第四六回:“臣到 山東 後,定當嚴密稽查,決不敢有負委任。”
(2).現作派人擔任職務。 巴金 《家》二二:“城内治安暫時由新委任的城防司令負責維持。”
(3).付托;交托。《南史·宋紀上·武帝》:“後世若有幼主,朝事一委任宰相,母後不煩臨朝。”
(4).棄職。《宋書·武帝紀上》:“是月,寇 南康 、 廬陵 、 豫章 ,諸郡守皆委任奔走。”
(5).辛亥革命以後到解放前文官的最末一等,在薦任以下,由直轄長官任命。 郭沫若 《反正前後》第一篇一:“但看那四轎後面挂着一對燈籠,用紅色的匾體字,一邊寫着‘ 四川 提學使委任’,一邊寫着‘ 嘉定中學 監督 嚴 ’。” 徐遲 《財神和觀音》:“抗戰以來,他除了是一名委往六級的科員之外,那身兼七職的世叔又給他找到專賣局裡一個挂名差使。”
“委任”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wěi rèn,具有多重含義,主要涵蓋以下幾個方面:
指正式任命或授權他人擔任某項職務或任務,強調上級對下級的信任。例如:
“委任”在現代漢語中主要用于職務任命,同時包含曆史、文學中的信任與托付含義。具體語境需結合使用場景判斷,如官方文件側重職務指派,文學作品可能強調人物關系或責任轉移。
委任是一個動詞,表示由上級機構或個人授權、指派下屬或他人擔任某項職務、任務或責任。
委任的部首是女(人),共三個筆畫。
委任源自于古代文字,最早形聲,聲旁“委”表示由女性承擔某種任務,形旁“亻”表示人,有關人與人之間的職責關系。
委任的繁體字為「委任」。
在古代,委任的字形稍有變化,寫作「委任」。
1. 公司決定委任她為營銷經理。
2. 政府委任了專家組來進行調查。
1. 委任制度
2. 委任狀
3. 委任委托
1. 任命
2. 委派
3. 委托
辭退
解除
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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