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聘禮。古代婚禮,納采用雁,故稱。《左傳·昭公元年》:“ 鄭 徐吾犯 之妹美, 公孫楚 聘之矣, 公孫黑 又使強委禽焉。” 杜預 注:“禽,鴈也,納采用鴈。” 宋 孫光憲 《北夢瑣言》卷六:“時有零落衣冠 顔氏女 ,寄寓 廣陵 ,有容色,相國欲納之, 吳湘 強委禽焉。”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細柳》:“時有 高生 者,世家名士,聞 細柳 之名,委禽焉。”
“委禽”是古代漢語中的特定婚俗用語,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委禽”指古代婚禮中男方下聘禮的行為,特指以“雁”作為納采(提親)的禮物。因“禽”在古漢語中可代指雁,故稱“委禽”。
部分現代解釋(如)将“委禽”引申為“屈從強者”,但此用法缺乏權威文獻支持,可能為誤傳。建議以古代婚聘含義為準。
《委禽》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把鳥類寄托給他人養育(古代專指讓人家養鷹、鹞等獵鳥)。
《委禽》這個詞的部首是女(nǚ),部首的意思是事物與女性有關。
《委禽》這個詞共有13畫,屬于比較複雜的漢字。
《委禽》這個詞最早出自《漢書·賦異傳》:齊使黃世之朝,乃自取馬步,令呼禽者,将以委于從者,黃世以自娛。
《委禽》的繁體字為「委禽」,讀音和意義都與簡體字相同。
在古代,「委禽」的字形略有不同。其中「委」的變體曾寫作「孛」,「禽」的變體曾寫作「禽」。
他将訓練有素的老鷹委禽給年輕的獵手。
《委禽》沒有常見的組詞。
《委禽》的近義詞是「娶取」,意思是指男方迎娶新娘。反義詞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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