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庶孽賤子。《後漢書·杜喬傳》:“今 梁 氏一門,宦者微孽,并帶無功之紱,裂勞臣之土,其為乖濫,胡可勝言!” 李賢 注:“《公羊傳》曰:‘臣僕庶孽之事。’ 何休 注雲:‘孽,賤子也,猶樹之有孽生也。’”
“微孽”是一個古漢語複合詞,其含義需從字義分解和典籍用例兩方面解析。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微”指細小、卑微,《說文解字》釋為“隱行也”,引申為隱蔽、輕微之意;“孽”本義為樹木砍伐後新生的旁枝,《說文》載“孽,庶子也”,後衍生為災禍、罪惡或非正妻所生之子的含義。
該詞在古籍中主要呈現兩種用法:
現代漢語中該詞已罕用,但在研究古代宗法制度或文獻訓诂時仍具學術價值。其語義結構體現了漢語詞彙通過單字組合生成新義的造詞特征,且詞義演變軌迹完整保留了從具象身份指代到抽象概念比喻的語言發展規律。相關考釋可參考《十三經注疏》中關于宗法制度的注解,以及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對字源的分析。
“微孽”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古代漢語詞彙,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判斷:
由“微”(微小)和“孽”(過失/罪惡)組成,形容極小的錯誤或罪行。
使用場景:多用于文學或曆史文本中,表示對他人的輕微過失進行委婉批評。例如:“雖犯微孽,亦當自省。”
指身份低微的庶出子女或地位卑賤的後代。
文獻出處:
部分詞典(如)将其歸類為成語,而古籍注解(如-9)更強調其“庶出賤子”的含義。兩種解釋均存在,需根據具體文本背景選擇。
如需進一步查證,可參考《後漢書》原文或權威漢語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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