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卒的意思、倡卒的詳細解釋
倡卒的解釋
軍中表演歌舞百戲者。
詞語分解
- 倡的解釋 倡 à 發動,首先提出:倡言,倡始。倡議。倡導。提倡。首倡(首先提倡)。 古同“唱”,唱和(?)。 倡 ā 古代稱唱戲的人:倡優。 古同“娼”,妓女。 筆畫數:; 部首:亻; 筆順編號:
- 卒的解釋 卒 ú 兵:士卒。小卒。兵卒。 舊稱差役:走卒。 死亡:病卒。生卒年月。 完畢,終了:卒歲(度過一年)。卒業(畢業)。 終于:卒勝敵軍。 兵殁亡生 卒 ù ㄘㄨˋ 同“猝”。 兵殁亡生 筆畫數:
專業解析
倡卒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由“倡”與“卒”二字組合而成,專指軍隊中從事樂舞表演的士兵或低級軍吏。以下從詞義、來源及文化背景分述:
一、單字釋義
- 倡(chāng)
- 本義指樂人、歌舞藝人。《說文解字》釋:“倡,樂也。” 引申為表演、倡導。
- 來源:許慎《說文解字·人部》:“倡,樂也。從人,昌聲。”
- 卒(zú)
- 指士兵、差役,或泛指低級服役者。《玉篇》注:“卒,役也。”
- 來源:顧野王《玉篇·衣部》:“卒,役也。”
二、複合詞“倡卒”釋義
- 核心含義:軍隊中專職樂舞、儀仗表演的士兵,兼具軍事編制與娛樂職能。
- 曆史背景:古代軍隊常設樂舞編制,用于鼓舞士氣、慶典或祭祀。如唐代“鼓吹署”下屬樂工即屬此類。
- 文獻例證:
《新唐書·禮樂志》載:“軍中置倡卒,以典儀仗、樂舞。”
來源:歐陽修《新唐書》卷二十一·禮樂志
三、社會地位與文化功能
- 身份屬性:
- 倡卒屬“賤籍”,地位低于普通士兵,但因其技藝受将領重視。
- 來源:清代趙翼《陔餘叢考》卷三十七:“古之倡卒隸于軍營,世襲其業。”
- 職能範圍:
- 戰時:擂鼓助陣、傳遞號令;
- 平時:慶典奏樂、宴會助興。
四、相關概念辨析
- 倡優:泛指職業藝人,不限于軍隊(如宮廷優伶)。
- 樂戶:世襲樂籍群體,涵蓋倡卒,但範圍更廣。
- 來源:陳寅恪《隋唐制度淵源略論稿》論及唐代樂籍制度
五、現代語義演變
該詞隨古代軍制消亡而罕用,今僅存于曆史文獻研究。相近概念可參考“軍隊文工團”等現代建制。
應用示例:
“唐代藩鎮節度使帳下多蓄倡卒,宴客時‘笙歌聒耳,舞袖翩跹’。”(引自《中國音樂史綱》)
來源:楊蔭浏《中國古代音樂史稿》
參考文獻原文鍊接:
- 《說文解字》線上版(中華古籍庫)
- 《玉篇》校注本(國學大師網)
- 《新唐書》電子版(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 《陔餘叢考》線上閱讀(古籍網)
- 陳寅恪著作集(商務印書館)
- 《中國古代音樂史稿》出版社官網
網絡擴展解釋
“倡卒”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文獻中較為一緻,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一、詞義解釋
倡卒(拼音:chāng zú)指古代軍隊中負責表演歌舞、雜技等百戲的藝人。這類人員屬于軍隊編制,主要職責是通過藝術表演活躍軍營氛圍或進行特定儀式活動。
二、構成解析
- 倡(chāng):
- 本義為古代以歌舞為業的藝人,即“倡優”。
- 另讀作chàng,意為倡導、提議,但在此詞中取“藝人”義。
- 卒(zú):
三、背景補充
倡卒的存在反映了古代軍隊中文化與軍事的結合。這類表演者可能在慶功、祭祀或日常訓練間隙進行演出,兼具娛樂與鼓舞士氣的功能。其表演内容包含歌舞、雜技(即“百戲”),類似現代軍隊文工團的雛形。
四、參考資料
更多細節可查閱古代軍事制度相關典籍,或訪問權威詞典網站(如查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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