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渺小得不值得記一筆。
出自《新五代史·唐莊宗紀上》:“而夷狄無文字傳記,朱邪又微不足錄,故其後世自失其傳。”意思是渺小的不值得記一筆,可作謂語、定語、賓語;用于人或事物等。
“微不足錄”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釋:
基本釋義
指事物或行為極其渺小,不值得被記載或提及。例如,提到“渺小得不值得記一筆”,強調其價值的微小性。
出處與背景
該成語源自《新五代史·唐莊宗紀》,原文為:“而夷狄無文字傳記,朱邪又微不足錄,故其後世自失其傳。” 此處通過對比夷狄缺乏文字記載的現象,突出“朱邪”這一人物的無關緊要。
語法結構與用法
近義詞與對比
與“微不足道”意義相近,均表示事物微小、不值一提,但“錄”更強調“記錄”的動作,隱含“連被記載的資格都沒有”的意味。
語言特點
成語感情色彩為中性,適用于客觀陳述,常見于書面語或曆史文獻中。
總結來說,“微不足錄”通過否定“記錄”的必要性,強化了事物價值的低微性,多用于曆史、文學等語境中。
《微不足錄》是一個成語,意指微小到不能稱述的事情或者能力非常有限的行動。它可以用來形容某人或某事情的微弱或不重要。這個成語的含義有時也可以體現謙虛的态度。
《微不足錄》的拆分部首為“彳”和“車”。它的總筆畫數為11畫。
《微不足錄》最早出現在明代馮夢龍的《警世通言》中,作為其中的一個短篇故事的标題。後來,人們将這個短篇故事的标題作為一個成語來使用。現在,《微不足錄》已經成為中國語言中常用的一個成語。
《微不足錄》的繁體為「微不足錄」。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有一定的變化。《微不足錄》在古時的寫法為「微不足錄」,與現代的寫法相比,字體形狀稍有差别。
1. 他的貢獻微不足錄,但有着巨大的潛力。
2. 這個問題對于大局來說微不足錄。
微不足道、小題大做、無關緊要
微不足道
重大、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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