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詭辯。《文子·上義》:“士為僞辯,久稽而不決,無益于治。”《新唐書·蕭銑傳贊》:“﹝ 銑 ﹞係虜在廷,抗辭不屈,僞辯易窮,卒以殊死。”
“僞辯”(wěi biàn)指在辯論中使用虛假理由、僞造事實或欺騙性論證的行為,目的是為了私利而誤導他人。其核心特點是不誠實和缺乏客觀性,常損害辯論的公正性,引發誤解或争議。
詳細解釋:
構成與特點
與相關詞彙的區分
示例與影響
例如,在公共讨論中,若有人捏造數據支持自身觀點,即屬“僞辯”。這種行為可能破壞信任,加劇對立。
建議:在辯論中應注重事實與邏輯,避免使用不實信息。若遇疑似僞辯的情況,可要求對方提供可靠依據或通過多方查證辨别真僞。
《僞辯》這個詞是指虛假的辯論,即言辭雖然辯論,但實際上并沒有真正的辯證思考和論證。這種辯論往往隻是為了掩蓋事實、迷惑他人或者達到個人目的而故意進行的。
拆分部首:僞(假, 亻)和辨(言,辛),意為虛假的言辭。
拆分筆畫:僞(10畫)和辨(13畫)。
該詞來源于古文《論衡·鄒陽遺訓》:“故言其發,不勝征,著以虛辭僞辯耳。”
僞辯的繁體字寫作“僞辯”,拆分部首和筆畫與簡體字相同。
在古時候,漢字寫法可能與現代有所不同,但“僞辯”這個詞的基本部分和意義并未改變,依然是指虛假的辯論。
1. 他在辯論中使用了僞辯的手法,故意混淆問題。
2. 這是一場充滿了僞辯的辯論賽,雙方隻是争論個人情緒,而不是問題的核心。
3. 我們不能被他的僞辯所欺騙,要深入思考問題本質。
組詞:辯論、辭令、虛假、僞善、掩飾
近義詞:僞辯、虛僞的争論、故弄玄虛
反義詞:真辯、真誠的争論、實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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