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rranged marriage when very young] 舊時男女雙方在年幼時由父母訂下的親事
“娃娃親”是中國傳統社會中的一種婚俗,指男女雙方在年幼時由父母或長輩代為訂立的婚約。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娃娃親”是舊時婚姻習俗,通常由父母在孩子童年時期(甚至出生前)為其指定婚姻對象,常見于關系密切的親友之間。這種婚約往往通過口頭或簡單儀式确定,例如請保人見證、舉辦小範圍宴席等。
傳統背景
古代因交通閉塞、宗族觀念濃厚,娃娃親常被用于鞏固家族關系或“親上加親”。部分地區還存在“指腹為婚”的極端形式(孩子未出生即定親)。
現代情況
法律明确禁止包辦婚姻,娃娃親被視為違法行為。但在偏遠農村或少數民族地區,因傳統觀念影響、教育水平有限等原因,仍有殘留現象。
如需了解具體地區的案例或法律條文細節,可進一步查閱民政部門文件或社會學研究資料。
《娃娃親》是一個常用于形容兒童間親密關系的詞語。它指的是年齡相仿的兒童之間的親密關系,如同親兄弟姐妹一樣。
《娃娃親》的拆分部首是"女"和"子"。它的部首"女"意味着與女性相關,"子"表示子女。根據字形和結構,它的筆畫總共有11畫。
《娃娃親》一詞最早出自古代兒童童謠、民間諺語等民間文學作品中。在這些作品中,兒童之間的親密關系常用"娃娃親"來形容。
《娃娃親》的繁體字為「娃娃親」。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經曆了一些變化。《娃娃親》在古代的寫法為「娃娃親」,相比現代的簡化字,它的字形更為繁複。
1. 這兩個小朋友從小一起長大,他們之間有着深厚的娃娃親。
2. 小明和小紅是娃娃親,他們總是一起玩耍。
- 娃娃情:形容兒童之間的深厚感情。
- 煙花親:指非親非故的親近關系。
- 親愛:指對親人、朋友或摯愛的人表示親切、親近的情感。
與《娃娃親》的意思相近的詞語有:兒女情長、小夥伴、玩伴、小夥子、小姑娘。
與《娃娃親》的意思相反的詞語有:陌生、疏離、世代相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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