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oll;toy figurine] 供兒童玩耍的人形玩具
人像玩具。 巴金 《利娜》上篇:“我和那些最時髦的小姐完全一樣,又可以說完全像一個 巴黎 制造的玩偶。” 葉聖陶 《城中·雙影》:“ 王行 接了,樂得不知道怎樣才好,隻咬住舌尖端相那玩偶。”
玩偶是漢語中特指供兒童玩耍或成人收藏的人形玩具,其詞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一、詞源釋義
據《漢語大詞典》記載,“玩偶”一詞由“玩”(玩耍)與“偶”(人形)複合構成,最早見于明代文獻,指“模仿人形制作的娛樂器物”。
二、構造特征
《現代漢語詞典》定義其為“用布、塑料、木頭等材料制成的人形玩具”,強調其拟人化特征及可操作性。典型構造包括:關節可活動的四肢、仿真服飾、面部表情刻畫等要素。
三、功能演變
中國民間玩具研究顯示,玩偶最早作為祭祀器物(如漢代陶俑),明清時期逐步發展為兒童玩具。現代衍生出教育功能,如通過換裝培養認知能力,并拓展至藝術收藏領域。
四、文化象征
民俗學者指出,玩偶在不同地域承載特殊寓意:北方布老虎象征驅邪,江南絹人傳承刺繡工藝,藏族糌粑娃娃體現生育崇拜,形成獨特的文化載體。
“玩偶”一詞的詳細解釋如下:
玩偶是一種供兒童或成年人玩耍、收藏的人形或動物形玩具,通常按比例縮小制作,涵蓋不同種族、年齡、性别等形象。在中文語境中,“娃娃”有時也代指小孩,因此“玩偶”常被用來描述這類縮小版的人偶。
在成語或文學中,“玩偶”可比喻缺乏自主意識、被他人操控的人,例如:“他不過是權力鬥争中的玩偶”。
以上内容綜合了多來源信息,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民俗文化類資料或玩具相關文獻。
埃境拜路塵榜撻邊茶避妍脖梗不分青紅皂白不足惜持複遲早大地春回黛潑打零誕靈地竈發脹風局佛傘鋼砂根節公職人員溝封狗氣詭駮果子酒寒賤鶴林友衡抗橫矛讙舉虎拜忽怳虎脊貨寶堅執晶沁嫉貪如雠決知駿命看不見扣留枯折老院公淩跞掄捆茅塞面若死灰閩峤輕弓全完三不宜三革受時踏牀推明頹沓玩歲愒時潙汭五十弦虓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