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 藩王分封的田地。《明史·食貨志一》:“ 福王 分封,括 河南 、 山東 、 湖廣 田為王莊,至四萬頃。羣臣力争,乃減其半。”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雜課·更名地》:“ 明 各省冊建藩封,置有王莊。”
王莊是一個具有多重語義内涵的漢語詞彙,主要包含以下三個層面的解釋:
一、姓氏聚居村落
作為傳統村落的命名方式,"王莊"指以王姓家族為主體形成的自然聚落。此類村莊常見于中國北方地區,如山東、河南等地,其名稱體現了宗族文化對地理标識的影響。《漢語大詞典》将此類命名歸為"姓氏+莊"的複合結構,反映古代農耕社會以血緣為紐帶的聚居特征。
二、曆史行政區劃單位
明清時期,"王莊"特指皇室成員或藩王享有的封地莊園,屬于封建土地制度的産物。據《明史·食貨志》記載,這類莊園享有免稅特權,由佃農耕種并繳納莊租。其管理權通常由"莊頭"行使,具有獨立于地方官府的司法管轄權。
三、現代地理名稱
在當代行政區劃中,全國共有27個鄉鎮級行政單位以"王莊"命名,較著名的包括安徽省固鎮縣王莊鎮(花生種植基地)、河南省新鄉市王莊鎮(唐代古運河遺址所在地)。此類地名已脫離宗族屬性,主要承擔區域标識功能。
“王莊”一詞在不同語境下有多種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明代藩王封地
指明代分封給藩王的田地,屬于特權階層的經濟基礎。例如《明史》記載,福王分封時曾劃撥河南、山東、湖廣等地田地作為王莊,規模可達數萬頃。
清代土地制度
清代延續并完善了類似制度,将旗人耕種的土地稱為“旗地”,入關後進一步強化管理,成為滿族貴族的經濟支柱。
河南鄭州王莊村
山東沂蒙山區王莊村
河南浚縣王莊鎮
元代稱“王二莊”,因兩戶王姓得名,後簡化為王莊,現為浚縣下轄鎮,地理位置重要。
部分文獻中,“王莊”也泛指權貴家族的莊園,象征財富與地位,但此用法較文學化,非主流釋義。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村落的曆史事件或土地制度細節,可參考《明史·食貨志》或地方志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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