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 清 時吏部對選人按年次铨選。挖年謂選人在年限上找門路,使能提前參加選補。《醒世姻緣傳》第七五回:“次日,又與 童奶奶 商量,定了主意,挖年選官,差 狄周 到家還得捎百數銀子使用。”
從漢語詞典學角度分析,“挖年”并非現代漢語規範詞彙,也未收錄于《現代漢語詞典》《漢語大詞典》等權威辭書。其含義需結合構詞語素及方言用法推測:
“挖”
《現代漢語詞典》釋義為“用工具或手從物體表面向裡用力,取出其一部分或其中包藏的東西”,引申為“深入探究”(如“挖掘内涵”)。
“年”
本義指地球繞太陽運行一周的時間單位(《說文解字》:“年,谷熟也”),後擴展為“年齡”“年節”“時期”等義。
根據方言及網絡語境推測,其用法可分為兩類:
方言時間表述(西南官話區)
部分四川、重慶方言中,“挖年”表“去年”,如:“他挖年就來過”(他去年就來過)。此用法屬區域性俚語,未被詞典标準化收錄。
語言依據: 《四川方言詞典》(王文虎等編,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中“挖”可作時間前綴,但未列“挖年”詞條。
網絡新造詞
部分社交媒體中,“挖年”被解構為“挖掘年份”,指回顧或深度分析某年份的曆史事件、文化現象(如“挖年2008:奧運與地震”)。此屬臨時性修辭,缺乏語言學規範性。
若需使用該詞,建議明确語境并補充說明。學術寫作中應優先選用“去年”“上一年度”等标準詞;若引用方言,需标注地域來源(如“據西南官話用法”)。
注:因“挖年”非詞典收錄詞,以上分析基于語素拆解及語用觀察,權威文獻暫缺直接釋義。
“挖年”是明清時期吏部铨選制度中的一個特定術語,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詞義解析
指候選官員在吏部按年資排隊的選拔制度(年次铨選)中,通過找門路、疏通關系等方式,使自己的任職年限被「提前計算」,從而達到縮短等待時間、盡快獲得實缺的目的。
使用背景
明清時期官員候補存在激烈競争,吏部對候選者實行按資曆排序的制度。但實際操作中,常有候選者通過賄賂或人脈關系「挖」動年限計算規則,如《醒世姻緣傳》第七五回記載的「挖年選官」情節,便需額外花費百兩銀子運作。
詞語結構
曆史語境
該詞反映了明清官僚體系中制度漏洞與人為操作的矛盾。類似現象在《明史·選舉志》和清代官場筆記中均有印證,屬于古代铨選制度的灰色操作手段。
建議需要具體案例或制度對比分析,可參考《醒世姻緣傳》相關章節,或查閱明清吏部文書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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