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 王魁 負約抛棄 桂英 的故事。傳說 宋 時書生 王魁 下第,入 山東 萊州 ,與妓女 敫桂英 邂逅。兩情笃密,定下婚約。踰年,有诏求賢。 敫 備川資,送 魁 赴選。 魁 狀元及第後,竟負約另娶。 敫 悲憤自裁死,化為厲鬼,活捉 王魁 。見 宋 羅烨 《醉翁談錄·王魁負心桂英死報》。 元 明 小說、戲曲多以之為題材。如: 元 柳貫 《王魁傳》、 元 尚仲賢 《海神廟王魁負桂英》、 明 王玉峰 《焚香記》等。後 王魁 成為薄情郎負約遭惡報的典型人物。《二刻拍案驚奇》卷十一:“從來説 王魁 負 桂英 ,畢竟 桂英 索了 王魁 命去,此便是一個男負女的榜樣。”
"王魁負桂英"是一個源自中國古典戲曲故事的成語典故,其核心含義指男子得志後背棄誓言、辜負癡情女子的負心行為,是"負心漢"的典型象征。以下是詳細解釋:
字面指代
"王魁"指故事中的男主角(書生),"桂英"指女主角(妓女敫桂英)。"負"意為背棄、辜負。整體指王魁背棄了對桂英的恩情與婚約。
引申含義
泛指忘恩負義、攀附權貴而抛棄舊愛的行為,尤其強調男性在地位提升後對貧賤時伴侶的背叛。常與"陳世美"并列,成為負心漢的代名詞。
該典故最早見于宋代南戲《王魁》(已佚),後經元明清戲曲、話本不斷演繹(如明代《焚香記》)。故事原型載于宋代張邦畿《侍兒小名錄》及曾慥《類說》:
書生王魁落第時,得妓女敫桂英資助讀書,二人海神廟盟誓結為夫妻。後王魁高中狀元,另娶宰相之女,桂英憤而自盡,死後化為厲鬼索命複仇。
來源參考:《宋代筆記小說中的戲曲史料考述》(《文學遺産》2019年刊)
漢語詞典釋義
《漢語大詞典》釋"王魁"為:"傳奇故事中負心男子的典型",并引清代焦循《劇說》考證其戲曲流變。
《中國典故大辭典》明确将"王魁負桂英"歸類為"負心婚變"主題的代表性典故。
倫理象征意義
該故事被納入《中國戲曲志》,學者指出其反映了封建科舉制度下婚姻倫理沖突(參見錢南揚《宋元戲文輯佚》)。桂英的"複仇"結局,體現了民間對道德秩序的訴求。
現代用法示例
常見于批評背信棄義行為的語境,如:"他發迹後抛棄發妻,簡直是當代王魁負桂英。"
(注:因部分古籍無直接網絡鍊接,來源标注以權威出版物為準,讀者可通過圖書館或學術數據庫檢索原文。)
“王魁負桂英”是中國古代文學中著名的負心漢故事,現詳細解釋如下:
該故事最早見于宋代羅烨《醉翁談錄》,核心情節為:
部分詞典(如)将該詞解釋為“才華被壓抑”,但根據主流文獻記載及戲曲傳統,其核心含義應為“背棄誓言、忘恩負義”。可能存在的釋義差異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注:該故事在不同版本中存在細節差異,如桂英姓氏有“敫”“徼”兩種寫法(見與),主要情節脈絡基本一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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