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轉任地方官。《新唐書·儒林傳中·徐堅》:“﹝ 徐堅 ﹞數外徙,久乃遷祕書監、左散騎常侍。”參見“ 外遷 ”。
“外徙”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細微差異,以下是綜合解釋:
遷移到外地居住
指個人或群體因各種原因離開原居地,遷徙至其他地區生活。例如因災害、戰亂或經濟因素導緻的大規模人口遷移。
官員職位調動
古代多指京官轉任地方官職,屬于行政職務的平級或降級調動。如《新唐書》記載徐堅“數外徙,久乃遷秘書監”,即從中央調至地方任職。
部分資料(如)誤将“外徙”與“外痔”混淆,需注意區分。該詞無貶義,但古代官員外徙可能隱含仕途不順的意味。
外徙指的是人們離開自己的故鄉或原居地,前往其他地方居住或定居的行為。
外徙的部首是“⻌”(辵辶);總共有12畫。
外徙一詞來源于中國古代文獻,最早出現在《詩經·衛風·氓》中。
外徙的繁體字為「外遷」。
古代漢字寫法中,外徙的寫法是「煨婷」。
1. 漢朝時期,由于戰亂,很多人被迫外徙到南方地區。
2. 外徙使得他們接觸到了不同的文化和風俗習慣。
1. 外出徙住:離開原居地,到别處居住。
2. 内徙:指人們從較遠的地方遷移到相對近的地方。
3. 徙居:指人們遷移定居到其他地方。
遷徙、移居、遷移
返回、歸鄉、返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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