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wife's or mothor's relatives]∶舊指家族中女性方面的親屬,如舅舅、外甥、姨母、外孫等
(2) [close in appearance]∶表面親善
(1).舊指女系的親屬。如母、祖母的親族,及女、孫女、諸姊妹、諸侄女、其他諸姑的子孫等。《儀禮·喪服》:“傳曰:何以小功也?以名加也。外親之服皆緦也。”《後漢書·李膺傳》:“時将亂矣,天下英雄無過 曹操 。 張孟卓 與吾善, 袁本初 汝外親,雖爾勿依,必歸 曹 氏。”《紅樓夢》第十八回:“ 王夫人 啟道:‘現有外親 薛王氏 及 寳釵 、 黛玉 在外候旨,外眷無職,不敢擅入。’”
(2).猶外戚。《漢書·淳于長傳》:“是時,帝舅 曲陽侯 王根 為大司馬票騎将軍,輔政數歲,久病,數乞骸骨。 長 以外親居九卿位,次第當代 根 。”《資治通鑒·漢成帝綏和二年》:“ 傅太後 從弟右将軍 喜 ,好學問,有志行。 王莽 既罷退,衆庶歸望于 喜 。初,上之官爵外親也, 喜 獨執謙稱疾。”
(3).表面親善。《晉書·宣帝紀》:“ 孫權 劉備 ,外親内疏, 羽 之得意, 權 所不願也。”
外親是中國古代親屬分類中的重要概念,具體含義及特點如下:
外親又稱女親、外姻,指通過女系血親聯繫的親屬關系,與父系宗親形成對比。古代宗法制度以男性為中心,女性親屬被視為"外",僅涵蓋母系、出嫁女性相關的親屬群體。
母系親屬
包括外祖父母、舅父、姨母及其子女(表兄弟姐妹)等,但範圍僅限兩代:上溯至外祖父母,下延至舅姨的子女。
出嫁女性親屬
涵蓋女兒、孫女出嫁後的夫家成員,如女婿、外孫子女,以及姑父、親家等。
對比項 | 外親 | 宗親(父系親屬) |
---|---|---|
血統傳承 | 女系血親 | 男系血親 |
親屬範圍 | 僅上下兩代 | 涵蓋九代(上至高祖,下至玄孫) |
社會地位 | 地位較低,無繼承權 | 享有宗族特權與繼承權 |
服喪禮儀 | 喪服等級較低(如缌麻、小功) | 需服更重的喪服(如斬衰) |
在特殊語境中,"外親"可引申為表面親善的關系,如《晉書》中"孫權劉備,外親内疏"即用此意。
需要說明的是,以上内容綜合了古代文獻和現代研究,具體親屬認定可能因朝代禮法差異而略有不同。如需更完整的親屬體系分析,可參考《儀禮·喪服》等典籍記載。
外親是指與自己本家或本族以外的親屬關系。一般來說,外親指的是婚姻關系中的親屬,包括配偶、配偶的親屬以及與婚姻關系相近的人。
外親的拆分部首是外和親,其中“外”是邊廓部首,表示與自己本家或本族以外的關系;“親”是亻部,表示人。它的總筆畫數為11畫。
外親一詞的來源比較簡單明了,即表示婚姻關系中的外家親屬關系。在繁體中,外親的寫法保持一緻,沒有變化。
古時候,漢字“外”和“親”的寫法沒有太大變化。寫法比較簡潔,也沒有繁複的構造。
1. 他們家的外親關系非常緊密,經常交流互動。
2. 外親之間的關系要經營,需要相互尊重和理解。
外親的相關組詞有:外家、外房、親戚、親屬等。
外親的近義詞有:外戚、外家親屬、姻親等。
外親的反義詞是本親,即指與自己本家或本族的親屬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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