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纏繞裹紮。《東觀漢記·郭丹傳》:“ 丹 無所歸節傳,以敝布纏裹節,晝伏夜行,求謁 更始 妻子,奉還節傳。”《後漢書·董卓傳》:“ 卓 所得義兵士卒,皆以布纏裹,倒立於地,熱膏灌殺之。” 沉從文 《會明》:“旗在 會明 身上謹謹慎慎的纏裹着。”
(2).裝束;衣着。 宋 蘇轍 《題王詵都尉畫山水橫卷》詩之一:“歸來纏裹任紈綺,天馬性在終難羈。” 宋 蘇泂 《金陵雜興》詩之四:“明日死生猶未必,将何纏裹過秋冬。”
纏裹在漢語詞典中的釋義可分為以下兩個核心義項:
指用布、繩等條狀物層層圍繞、捆紮物體或身體部位。
例證:
“用繃帶纏裹傷口”
“婦人以布纏裹雙足,謂之纏足”
此義項強調物理性的包裹動作,常見于醫療、服飾習俗(如纏足)及日常生活場景。
指用于包裹或覆蓋的織物、繩索等物品。
例證:
“解下頭上的纏裹”
“古代士兵常以布帛作纏裹束于腿部”
此用法側重指代包裹物本身,多用于描述傳統服飾或防護用具。
“纏”本義為盤繞(《說文解字》:“纏,繞也”),“裹”意為包裹(《說文解字》:“裹,纏也”)。二字連用強化“緊密纏繞”之意,自唐宋起廣泛見于文獻,如:
“越羅衫袂迎春風,玉刻麒麟腰帶紅……背後何所見?珠壓腰衱穩稱身,纏裹玲珑系縧絨。” ——(唐)李賀《秦宮詩》
定義“纏裹”為“纏繞包紮”,收錄于動詞義項。
釋例包含“纏繞包裹”及“纏足”等文化場景。
引證唐宋詩文用例,佐證其曆史用法。
(注:因未檢索到可驗證的線上詞典鍊接,來源僅标注紙質權威辭書名稱。)
“纏裹”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詳細解析:
纏繞裹紮
指用布、繩等物将物體或身體部分包裹、捆紮。例如:
裝束;衣着
引申為對服飾或整體外形的修飾。例如:
總結來看,“纏裹”既具物理層面的包裹動作,也可抽象指代衣着修飾或情感牽絆,需結合語境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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