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寄居。《墨子·非儒下》:“ 周公旦 非其人也邪?何為舍亓家室而託寓也?”
(2).寄托本意。《史記·司馬相如列傳》:“依類託寓,諭以封巒。” 裴駰 集解引《漢書音義》:“寓,寄也。巒,山也。言依事類託寄,以喻封禪者。” 宋 宋祁 《上苑牡丹賦》:“託寓雖細,貺施甚明。” 明 謝榛 《四溟詩話》卷三:“ 李商隱 作《無題》詩五首,格新意雜,託寓不一,難於命題,故曰‘無題’。”
“讬寓”是漢語詞彙中的複合詞,具有兩層核心含義:
一、字面含義 “讬”通“托”,意為依附、寄托;“寓”指居所或寄居。組合後表示“寄居于某處”,常用于描述人暫時栖身他鄉的狀态。例如《後漢書·張衡傳》中“讬寓秦州”即指寄居秦州之地。
二、引申含義 在文學語境中,“讬寓”強調通過具體事物寄托抽象情感或思想,與“托物言志”相通。如《文心雕龍》提及“讬寓山川以寄幽懷”,體現借自然景物表達内心思緒的修辭手法。
該詞在《漢語大詞典》中被收錄為正式詞條,釋義包含物理空間與精神層面的雙重寄托特征,其構詞法符合古漢語中“動賓互補”的常見組合規律。現代漢語研究多将其歸類為“文言遺存詞彙”,適用于學術論述及文學創作領域。
“讬寓”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tuō yù,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寄居
指暫時居住或依附于某處,常用于描述人或事物的暫時性存在。例如《墨子·非儒下》提到周公“舍亓家室而託寓”,即強調其離開原居所寄居他處。
寄托本意
通過象征、比喻等方式表達深層含義。如《史記·司馬相如列傳》中“依類託寓,諭以封巒”,即以自然事物寄托封禅之意。
古典文獻
宋代宋祁在《上苑牡丹賦》中以牡丹“託寓雖細,貺施甚明”,借物喻理;明代謝榛評李商隱《無題》詩“託寓不一”,指其詩意隱晦多義。
引申應用
該詞也用于描述文學創作中的隱喻手法,如“讬物寓感”“讬物寓興”等成語,均強調借外物表達情感或思想。
“讬寓”兼具“物理寄居”與“抽象寄托”雙重含義,常見于古典文學與哲學文本,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如需更多例證,可參考《墨子》《史記》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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